在过去十余年里,我国一直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布局。我国实行以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基础,在各个区域内逐渐完善产业链的思路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自2003年起,我国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分别确定了北京、天津、武汉、深圳、珠海、杭州六大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率先发展的示范城市,示范区将逐渐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上、中、下游产业链。随后,我国逐渐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区域,至2009年,确定了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共计13个城市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区。2010年,在已有的13个示范区基础上,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及财政部共同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布局范围,分批增加海口、厦门、天津、郑州、苏州、唐山、广州、沈阳、成都、南通、襄樊、呼和浩特12个城市,至此,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已有25个城市。在这25个示范区域内,湖北、安徽、上海、深圳等都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并积极带动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
湖北省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之初,就依托现有汽车生产基地的优势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的有利时机,开始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进行合理布局。湖北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布局上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在武汉和襄阳两地共同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基地,完善两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带动两地的经济发展。2003年,湖北省借力国家产业布局的机会就开始在武汉市率先布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示范区内主要进行混合动力公交车、混合动力轿车以及小型电动车的研发与生产。2011年,武汉市市政府投资近1000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并对原有的充电站进行改造优化。2011年11月,我省国通青扬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在江夏大桥新区奠基,该基地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会带动武汉市的新材料产业、化工、电子、机械等配套产业的发展,至此,武汉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又有了进一步的完善。2010年,湖北省又开始以襄阳市为中心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襄阳被我国科技部制定为“全国汽车动力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后又被湖北省确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基地”。在襄阳,以东风襄阳旅行车公司、湖北国通青山新能源高科技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中心,形成了以整车制造为主,涵盖电池、电机、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的完整产业链。目前,湖北省已经形成了以武汉市与襄阳市为中心,以宜昌、黄石等城市为延伸带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
(一)湖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技术研发体系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不仅在产业规模与区域布局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技术研发体系构建上也已形成。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的核心技术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动力系统同时也是新能源汽车研发的难点。我国自十五期间以来,新能源汽车就形成了“三纵三横”的技术研发格局(“三纵”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指总成控制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和电池及管理系统)。科技部发布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指出,纯电动汽车将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在《规划》中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路线划分为三个阶段,见表4-1。
表4-1 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路线
湖北省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及高校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坚持“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方式,实行知识与产业结合、技术与市场互动、创业与投资共赢的发展方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湖北省利用政府的凝聚作用,聚合各方力量,从新能源汽车的整车技术、核心部件研发技术、试制、制造、建设产业园、检验检测,到政府采购、示范运行、优惠政策、配套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建设、政策支持等,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同时参与的技术研发体系。目前,湖北省在“政产学研”相结合的体系下,已经形成了较为庞大的研发团队,包括武汉理工大学的“材料复合新技术国际重点实验室”及“燃料电池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各大高校研究机构的参与,同时也有包括东风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电动汽车实验室”、东风汽车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湖北青山能源研究所等各大研究中心的加盟。
(二)湖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政策支撑体系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的进程,实现我国经济弯道加速、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这些政策主要从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两个方面来体现。
1.行政方面(www.daowen.com)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全国的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发改委协调司司长陈建斌提出:各级政府在公务车采购中要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首先在政府中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做到带头推广的作用。
2012年3月,我国科技部发布了《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该规划强调我国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突破关键性技术,完善新能源汽车链发展的战略布局。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该规划通过对未来几年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行部署,旨在尽快完成国家对七大新兴产业与节能减排的落实,进一步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
2.经济方面
在2001年,科技部在国家的“863”计划中就针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拨出总计达25亿元以上的科研基金,鼓励参与者大力研发电动汽车的各项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部分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其中在全国第一批免征的车型中湖北省有5款车型。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座城市率先进行新能源汽车发展试点,并推行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该工程主要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具体补贴标准见表4-2:
表4-2 新能源汽车补贴一览表[4]
2005年5月,鄂政发第22号文件《湖北省人们政府关于推进电动汽车研发及产业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从2005年至2010年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市财政每年将各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以支持湖北省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发展;从2006年至2010年对于湖北省内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都将免征公路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同时简化电动汽车驾驶证办理的手续和程序;对于东风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2010年的税收给予专项支持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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