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京津冀区域的新发展特点

京津冀区域的新发展特点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京津将借助相邻重点地区要素集聚作为发展空间再造的突破口,以“科技新干线”、“交通新干线”、“科教共同体”、“人才流动站”等形式实现资源、要素的均衡分配,形成引领京津冀区域发展的“轴线”。

京津冀区域的新发展特点

1.区域一体、合作共赢、对外开放将成为区域发展的立足点

北京将进一步强化其作为首都的“人文科技和绿色”的新特点,天津将继续依托滨海新区扩大开发开放、发展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河北则积极对接“首都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以“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城乡一体化”为抓手。

北京市提出,已进入了“国际大都市”的全面建设时期,主要任务是着眼建设“世界城市”。一方面,北京将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将成为北京 “双轮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城市功能、生态环境”将成为北京发展“两大动力”;另一方面,北京需要寻求区域腹地支撑,需要通过与津冀的合作以实现自身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服务功能提升的要求,这将进一步推进北京构建“首都经济圈”,以通过合作整合区域资源、共同治理环境、构造合理产业布局

天津继续依托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通过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制造业与研发转化基地”、“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举措,构筑高端产业、自主创新、生态宜居三个高地,推动落实与北京形成在产业、科技、环境、人才、交通教育等方面的框架协议,实现建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目标定位

河北战略则呈现“沿海化”和“环首都经济圈与中原经济区”的格局,并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跨越发展。主动承接京津两地产业转移及要素辐射,建设“13县1圈4区6基地”,促进京津冀形成交通、产业、资源、环境等互联共建,推进一体化建设;依托邯郸、邢台地理优势,形成与中原经济区融合对接的新格局,打造邯郸国际陆港,联通黄骅等沿海港口城市。

由此可见,从定位上讲,京津冀整体发展战略更趋向于构建兼具“国际港口能力的泛首都经济圈”,而京津冀三省市将以“错位发展”、“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为主要原则,定位产业、人才、交通、环境、科技等资源和要素的合理化分配。

2.京津“轴线”成为区域强中心、两地成为驱动京津冀一体化的“双核”

北京借助天津以“现代国际港口和高端制造业中心”力量实现对外开放型经济腹地的建设,天津则借助北京“服务经济中心和国际城市”驱动科技、创新及产业的发展。

从合作形式看,京津冀区域合作已进入合作主体构架与规划阶段,区域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京津两地除了继续推进交通、旅游等合作外,更进一步落实两地在环境建设、产业合作、园区共建、人才基地等合作机制和方式;从合作主体看,京津合作也逐渐由政府拓展到市场主体,企业、商会、民间组织跨区域合作日益密切,京津合作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条延长,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区域市场拓展、要素流动。

区域内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基本态势将打破城市“单极增长”、“一点引领突破”的局面,而是借助合作项目、合作基地等形成的“轴线”型增长空间。京津将借助相邻重点地区要素集聚作为发展空间再造的突破口,以“科技新干线”、“交通新干线”、“科教共同体”、“人才流动站”等形式实现资源、要素的均衡分配,形成引领京津冀区域发展的“轴线”。

京津协作聚集效应与扩散效应并存。一方面,北京将驱动区域“科技、创新、文化”的发展,而天津借助滨海新区的力量将支撑北京作为国际城市,支撑首都经济圈发展高端产业及对外开发,形成“聚集”能力更强的“大北方经济中心”;另一方面,其扩散效应也不仅是京津一般产业的区际平移,而是京津冀区域间环境治理机制、交通网络的构建和协同,是产业的延伸、扩张、协作、合作和大生产网络的构建,乃至在环渤海经济圈内形成更大产业网络、人才网络和市场网络。如河北为北京形成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等。

3.京津冀产业合作逐渐由“竞争合作”向“合作互促”转型

三省市的合作领域和合作形式趋于宽泛,共建产业园区、共建重点区域成为战略重点,并形成产业集聚、拉开区域间产业梯度、产业合理布局成为引导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从产业定位上看,省市间产业发展梯度正在拉开,产业的空间架构正在形成,这为一体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北京定位为“创新驱动”“高端优质”“战略新兴”;天津则定位为“国际港口”、“研发转化基地”、“高端制造”、“改革先行区”;河北则定位为“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区域统筹”。总体上看,北京、天津、河北在产业布局中,可能在“优质服务与创新”、“高端制造与港口”、“现代农业与生产”等主导产业形成梯度布局和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互动合作模式。

京津冀酝酿物流、旅游、交通等产业间的新合作,从总量上提升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水平、影响力和辐射能力。京津冀“海、陆、空”(即港口、高铁和航运)便捷的交通条件成为产业密切合作、要素流动的基础,依托天津港为北京打造便捷的出海通道,形成北京“空港”与天津“海港”密切连接、双港互动的新局势;依托河北将利用分流北京航运优势,推进开发石家庄机场、临空经济区和航空产业。京津冀区域进一步推进旅游、物流等产业协作,以构筑文化、会展、旅游等一体化“大旅游圈”概念,形成航运、海运、陆运等一体化“大交通”趋势。

京津合作,将借助天津滨海新区开放以及武清作为京津走廊的产业和地理优势,在金融、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科教产业等方面展开合作,合作的主要形式是聚集人才、技术、科教、信息等,促进生产要素在京津合作区域内自由流动,促进一体化进程。例如,借助北京中关村创新与科研资源,依托天津滨海新区、武清、宁河等产业优势,京津共建多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括武清经济科技谷、宁河京津合作园等,进一步建立从中关村到天津滨海新区的科技新干线,推进生命科学、集成电路设计等高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www.daowen.com)

京冀合作,主要依托“13县1圈4区6基地”建立围绕北京的特色新城和特色功能区(如滦平、固安燕郊涿州怀来),对接北京总部经济、发展特色制造业,如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型建材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拉大城镇化框架,推动贫困区县发展,鼓励特色农业和特色服务业。

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正在推进过程中,总体上看,产业空间布局较为合理、产业梯度一定程度拉开,基本属于错位发展态势,但也存在劣质竞争隐患。如天津滨海新区与曹妃甸港口建设,京津共建与京冀共建高新技术园区等等。

4.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成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各省市重新规划区域经济合作布局,对于京津冀一体化赋予了新的内涵并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京津推出实质性合作协议,河北主动对接京津,交通、旅游、金融、物流、生态农业等产业战略及规划等普遍放在一体化格局下审视,人才、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也成为内在要求。区域合作机制、共建科技园区、共建金融示范基地、共同招商引资、建立联合教育科研机构与人才合作市场等成为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的载体

对于京津两地,通过“共建”金融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科技产业园、联合教育科研机构、合作人才市场等,促进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两省市间生产要素的补偿和更新空间。

对于河北来讲,更多的是利用首都经济圈优势,以引入项目、合作工业园区等方式,引入技术、资金、优质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作为“增长点”和“扩散源”,以带动原有生产要素效用,由原来低层次产业均衡状态进入高层次均衡态发展,达到其产业结构升级的目的。

5.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区域沿海与腹地、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

城镇化与区域一体化是个互动过程,区域一体化带来产业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也将推动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产业分工格局与区位比较优势的重构将会促进区域一体化。

未来五年,区域内城镇化将逐渐形成“三改一化”、“三区联动”的新模式,天津已形成“三区联动”、“三改一化”联动发展的思路和发展格局,实现了滨海新区、中心城区、涉农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在涉农区县,全面推进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统筹联动发展;北京落实城镇化的重点在于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增建副中心和新城,并推动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实现城乡间统筹协调;河北加大城镇化框架和发展现代农业、农村,“城乡一体化”、“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发展特色农业。

京津冀城镇化建设趋势将带来区域产业、资源的重新分配和重组,也同时将均衡协调城镇与农村的发展质量和关系,并将“沿海化”发展转向“沿海与腹地协调”发展。

天津以沿海、港口优势对接首都经济圈,将服务首都经济圈、环渤海等纳入发展规划,并将通过金融、高技术、物流等产业可能形成引领、带动、辐射周边地区发展的趋势。京津合作建设“中关村—滨海新区”科技新干线将带动武清、北辰、宁河等地科技产业园区的建立;京津将于大兴、武清等地合作建立金融改革示范基地,则将带来武清等地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这将引致“京津轴线”与沿海经济带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6.北京、滨海形成国家自主创新互动的“科技新干线”

以北京中关村“一区多园”构成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高技术服务等为主的产业集群,聚集了30多所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和100多家国家骨干科研院所,60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60多家国家工程中心,80多家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并创新开发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关键技术和满足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由此形成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集区、创业创新聚集地、战略产业策源地。

截止到2010年,天津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近4000家,科技服务总收入达到30亿元,从业人数约占7万人,已形成科技转化服务多样性、公共机构与民间机构、服务机构与中介结构、质量认证与标准认证等功能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机构培育、技术转化服务、融资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等,主要承担创业中心、技术交易、产权交易、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贷款投资担保、上市融资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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