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尊重农民意愿,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尊重农民意愿,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应该逐步认识并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的意愿,顺势而为,恰当地助推城镇化的发展。农民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推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对农民意愿的尊重,既可以减少了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的阻力,又能保障了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第二批“九镇三村”小城镇建设试点过程中,明确要求试点方案必须征求农民的意见,只有90%以上的农民赞成,才能批复试点工作。

尊重农民意愿,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

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应该逐步认识并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的意愿,顺势而为,恰当地助推城镇化的发展。农民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推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对农民意愿的尊重,既可以减少了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的阻力,又能保障了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与选择,满足其合理的诉求。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好农民问题是核心。“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满足农民在就业、社保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心。滨海新区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强调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把听取农民的意愿和建议,尊重他们的意愿,保障他们的合理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华明镇等示范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始终贯彻“两个自愿”的原则:首先是农民自愿申请换房;第二是农民自愿整理好自己的宅基地,并且有相关协议做保证。这样让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主动接受城市化进程,极大程度上减少城市化过程中因征地问题而诱发的矛盾与冲突。在第二批“九镇三村”小城镇建设试点过程中,明确要求试点方案必须征求农民的意见,只有90%以上的农民赞成,才能批复试点工作。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天津滨海新区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民意愿的尊重,有利于保障新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顺利推进,构建城乡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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