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发文,以及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天津作为北方经济中心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承载了全国金融创新示范基地的任务,金融改革创新成为滨海新区的第一要务。天津市针对金融改革创新进行积极推动,制定《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将建设金融交易平台、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批进行金融改革创新。主要的指导思想是:(1)服务经济。健全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以金融资本支持和引领产业资本,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强金融和经济竞争优势;(2)辐射。增强服务辐射能力,带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加快发展;(3)示范效应。努力做到率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率先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国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
自2008年起,天津市政府已推出三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每一批重点工作呈现出不同侧重点,实现渐进改革和动态调整,目标愈加清晰明确,如表8-2所示。
表8-2 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重点
续表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天津市政府网站及人民网网站相关资料整理。(www.daowen.com)
同时,天津市政府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政策依据,发布规范制度文件,涵盖了商务环境优化、企业直接融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保险改革创新、科技金融发展、农村金融发展、外汇管理改革、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交易所监管、银行卡发展、人才培育、信用体系建设、特定目的公司治理、期货业发展、第三方服务外包、金融市场治理等。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金融创新以实体经济为依托既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增强了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未来的重点是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经营,并主动参与金融国际化进程,强调金融的聚集;发展产业金融、航运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农村金融,全面推进融资租赁、私募基金、货币经纪、国际保理等新金融。对新金融的理解有两种代表性思路(李迅雷,2012):一是注重金融业在网络化、混业化等经营方式方面的技术性创新;二是强调金融领域以结构为重心的制度性创新。前者涉及的主要是金融业发生的一些表层和局部变化。新金融这一概念应该是对现代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根本区别的反映,是对一系列金融创新及其结果的总结与概括。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发展,需要将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与实体经济需求进行实质对接,通过金融集聚和新金融对接到实体经济的发展,契合产业需求。
新金融中的产业金融即反映产业化发展需求,是为企业自身服务的、以资本经营为主业的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相异,商业金融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以资金经营为主业的金融机构。产业金融的具体体现包括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贸易融资、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其建立的基本路径是设立结算中心和组织公司上市,形成企业内部资金流和现金流的集中管理,最终实现资金、资源、资产和权属以及未来价值的资本化。目前,天津滨海新区的产业集聚特征明显,金融创新体系基于产业集群构建成为优选,从企业类型、升级路径分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而引致的金融需求,作为金融创新点,有助于实现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可持续发展和推广示范效应。例如,滨海新区在融资租赁业务上已经实现了从聚集到辐射的产业升级,业务占全国四分之一。2009年,工银租赁公司利用天津东疆租赁业创新试点政策,完成国内第一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终结了国外租赁公司长期垄断我国飞机租赁市场的历史。东疆保税港区在融资租赁方面的先行先试也由此引起了海内外的高度关注。2013年5月,工银租赁公司迎来了其交付运营的第100架大飞机,天津东疆保税区也完成了其164架飞机的租赁业务,当之无愧地成为全国最大的飞机租赁产业基地,其作为我国租赁产业试点区和创新领航区的作用日益彰显。融资租赁业务是产业与金融相结合共同发展的成果,以融物与融资相结合,具有资产营销和增值增信的双重作用、货物贸易与技术服务的双重功能,对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化解产能过剩、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滨海新区的融资租赁业务进展状况来看,已显示出示范效应。这既与滨海新区的产业结构及未来调整相联系、互动,又与全国金融发展趋势相协调,这也正是金融示范基地所应承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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