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滨海新区推出十大改革新举措

滨海新区推出十大改革新举措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继续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一是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举措。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滨海新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及分支机构。探索在滨海新区设立国家级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基地,对游艇的驾驶证进行全国统一认证。争取开放近海海域,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

滨海新区推出十大改革新举措

1.继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与政府服务机制

随着综合配套改革的细化深化,新区以整合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导向,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宏观层面,新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管理体制,理顺区政府、各管委会、街镇之间的权责关系,统一编制修订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专项规划,建立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预算体制。中观层面,加速推进“扩权强街”改革,深入实施“强街强镇”计划,明确街道事权财权划分,优化完善街镇管理,科学配置街道机构和人员编制,规范街道办事处工作内容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到位、分工明确的街道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服务模式,促进街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健全街道财政所和税收稽征机构,建立健全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和事业发展资金,实行街道财力集中管理,提升辖区税收管理水平,促进街道事业发展。微观层面,不断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向群众提供多功能群众性文体活动场所。不断健全和完善新区、管委会、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推动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区深入实施《行政许可法》,在承接好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要件,创新审批监管方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新区构建了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审批体系,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整体统筹的审批事项,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审批职能,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侧重加强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审批职能,各街镇主要实施辖区内的便民便企服务事项,合理划分了新区政府、管委会、功能区、街镇的审批事项和权限。新区开通了“网上审批”服务,成立了全市首家“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推动集中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以及24小时“双轨服务”,健全和完善重大项目快速审批通道,为项目单位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2.继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创新转型发展模式

在这两年里,滨海新区进一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力求在金融改革、涉外经济、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经济平稳转型发展,并带动文化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一是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举措。新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在金融业务、金融企业、金融市场、金融开放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深化航运金融试点,开展离岸金融;大力发展产业金融,拓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做大做强航空产业投资基金,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有机结合;支持私募基金规范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新区企业;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发展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科技金融集团。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滨海新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及分支机构。成立了天津股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创新性交易平台,促进了资金和资源的有效流转,创新型金融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人民币境外投资等改革试点,逐步形成创新型市场体系,已有6家企业在中新天津生态城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完成意愿结汇。完善融资租赁业发展政策,探索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债券,做大做强新区融资租赁业。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有效增强金融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新区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金融机构落户、金融交易市场建设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安排5000万元上市企业培育和奖励资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专项资金。

二是继续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门户开放水平。新区以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为契机,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新区国际化水平,增强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提升区域合作的层次,更好地发挥对外开放的门户作用。开展东疆保税港区离岸贸易、离岸金融、融资租赁业务试点,探索国际船舶登记和离岸船舶保税登记制度,完善退税政策,推进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完善无水港政策体系,创建国际一流的口岸管理体制,创新和完善了“大通关”体系,推进港口、口岸和保税功能延伸,探索建设“飞地工业园”,加快形成以东疆保税港区为龙头、以内陆无水港为节点的保税物流网络,“异地报关、异地报检、口岸放行”的口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开展邮轮、游艇登记管理创新试点,围绕邮轮母港,完善免签、落地签证、离境退税、离岛免税等配套政策。探索开放近海海域,设立环渤海游艇游弋区和游艇保税仓库。探索在滨海新区设立国家级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基地,对游艇的驾驶证进行全国统一认证。争取开放近海海域,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完善中新生态城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生态城发展模式。安排3000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出口风险管理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三是继续推动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激发竞争活力。推进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新区实施大集团战略,加大了产业类和投资类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力度,整合组建了新区水务、公交、燃气等行业集团,国有资本分布由84个行业调整到65个,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控制在35至40家,培育1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公司,优化了公用事业资源配置,提高了国有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国有企业资本运作力度,鼓励企业上市发展,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加强与央企对接。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设。完善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不断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完善特许经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引导国有企业有序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腾出空间。完善财税、融资、工商、土地等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姆式”服务,鼓励和保护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质量、品牌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引进民营龙头企业和民营经济领军人才,带动形成民营企业集群。

3.继续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社会领域改革涉及土地征用、城镇化、医疗、住房等关系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牵涉面更广,涉及利益更多。新区多箭齐发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惠民生解民忧”,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www.daowen.com)

一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利用效益和效率。新区深化改革土地管理方式,创新土地管理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形成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切实发挥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拓展可持续的建设空间。不断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结合,形成了“两规合一”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和格局。完善土地集中交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完善配置方式,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审批。扩大土地征转分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扩大“填建分离”试点范围,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中建港造陆增加了15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使新区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了基本满足。建立土地利用指标考核体系和总体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制度,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规范整合土地整理储备机构,集中力量整理储备土地资源,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收购资金,完善土地集中交易制度,形成土地整理储备和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土地供给与调控能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征转分离”试点,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各种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开展耕地分类分级保护和有偿保护试点,逐步完善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管理制度,优化土地收益的支出使用结构。

二是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特色模式。新区以农村城市化和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推进示范小城镇“三改一化”、“三区联动”,推进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二元并轨,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实施农村城市化,以“耕地换社保”,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服务。开展“宅基地换房”,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地区延伸,做好转型农民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农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的“三区”联动发展,壮大街镇经济实力,保障小城镇居民安居乐业。对于尚不具备农村城市化、城镇化条件的农村区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探索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培育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稳步实施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户籍登记制度。

三是继续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新区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完善配套政策,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做到应保尽保;建设蓝白领公寓和定单式商品住房两种政策性住房,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完善规划、土地、建设和融资等配套政策,创新申请、退出和交易制度,完善定价机制,建立长效投入运营机制,扩大保障覆盖面,建立具有新区特色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四是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服务网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医疗重组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构建新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分置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强化预防保健工作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做好专科医疗和特色医疗。增强社区的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家庭签约责任医生制度,合理构建家庭责任医生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快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机构,扩大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离试点,推行了大医院一体化管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建立和规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现城乡全覆盖,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

五是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建设。新区以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建设为重点,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新区不断完善新区、功能区、街镇综治信访中心和村居综治信访服务站,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公、检、法、司、信访互动的综合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和处置能力。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建立完善政府、工会、企业、职工四方联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率先在全市建立“五位一体、四级平台、三调联动”的综治信访服务网络,构建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级平台”。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协商、矛盾争议调处等机制,保持劳动关系的平稳运行。成立“滨海新区应急联动中心”,建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步完善社会救助评价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福利机构和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深入推行“强街强镇”战略,由民政部门牵头大力推进街镇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4.继续创新文化教育科技体制机制

新区充分利用综合配套改革的契机,不断提升新区人文素养和精神面貌。

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提供方式。进一步整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演艺、网络新媒体等各类文化创意产业资源,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体系,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推动培育一批骨干龙头文化企业,增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推进1至2家文化企业上市。

二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建设人才特区。新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办分离”、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管理模式。扩大中外合作,深化校企联合,深化工学结合,全面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和培训机制,建设“培训超市”。以“滨海科技城”为载体打造人才高地,建设人才特区。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三名”工程,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和职教联盟建设,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新区组建了塘沽中等职业学校,组建了汉沽职业成教中心,完成了大港职业成教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滨海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园区建设,与滨海新区现代制造业、现代商业、金融服务等企业紧密对接,首批引进6至8家大型企业进驻。依托行业企业,建设了10个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新区投入300万元实施了“滨海新区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新区内生创新能力。新区进一步创新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机制,鼓励开展股权、期权激励试点,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强化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园等载体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引导和支持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建立和完善国家、天津市、新区及管委会共同参与的重大科技平台共建机制,探索公共研发平台的商业化运作模式,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积极落实部市合作、院市合作机制,建立产学研联盟,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孵化器+产业化基地”发展试点,继续推进高新区软件集成电路等5个基地发展,引导大港围绕石化产业、汉沽围绕现代农业、临港围绕装备制造业、轻纺经济区围绕精细化工与轻型纺织业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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