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电子提交申请文本:3天内受理,由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电子件);受理通知书包含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等信息。在收到受理通知书15天内或者申请日2个月内缴纳专利申请费。
(2)初步审查:在缴纳申请费后,专利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结束审查程序。发明专利自申请日18个月内即行公开,公开后即可查询;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www.daowen.com)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同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的同时需缴纳实质审查费。在申请人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3个月内国务院专利部门下发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审查后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第一次答复意见期限为4个月,未在期限内答复视为撤回,往后答复意见期限为2个月。
(4)授予专利证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下发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申请人于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与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2个月内缴纳办理登记费,一个月内下发专利证书,如未缴费视为专利撤回。拿到专利证书后,专利进入年费缴纳阶段,每年对应申请日前后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费用。年费缴纳标准: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