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尚“自然”、重人性。当然,这里的“自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而是一种顺应规律的状态,也是一种事物因性而运作的方式。因此,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自然然之中,实现人生的最高境界。
《道德经》的核心是“道”,它先后出现过70多次,因此成为一个包蕴丰富的概念。
1.“道”是客观存在的宇宙本源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是说有一个混然而成的东西,在天地还没有形成以前就己存在。它既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却超越万物之上而永久不变,它无时无地不在运动。它创造天地万物,可以是天下一切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把它叫作“道”,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做“大”。在这里,老子用“可以为天下母”来明确表达出“道”是宇宙本源的内涵。同时对作为宇宙本源的“道”的本质特点又作了精辟的论述。它“先天地生”,无声无形、超然万物;它“独立不改”,生生不息、无所不在;它“周行而不殆”——博通圆融、玄机无限。
老子用“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来描述“道”的外在特征,说明它是我们感官所无从认识的,它超越了人类一切感觉知觉的作用。它是无色、无音、无形、无户、无质、无量、没有明确的形体、又无法加以名状的。但它却并非空无所有,而是混沌的原始物质。对此,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是说:道这个东西,说它是无又似乎有,说它是实又似乎虚,非有非无,亦虚亦实,若有若无,不可辨认,是恍恍惚惚。而在恍惚之中,它又具备了宇宙形象,涵盖了天地万物。它深远而昏暗,可其中却具有一切生命物质的原理和原质。“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这一切说明,“道”又是一个实有的存在体。(www.daowen.com)
2.“道”是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律
在《老子》所出现的“道”中,“道”是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律,这种含义是数量最多的。如“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就是说:“道”用言语表示出来,是淡而无味的;它没有形体,看也看不到;它没有声音,听也听不到。但是,如果去遵循它的原则来运用,却永远用之不尽。这里所说的“道”,很明显的不是宇宙本源之“道”,而是指客观规律。
对于宇宙本源之道,老子认为是不可言语的“道可道,非常道”。然而,这里所讲的“道”,是可以用语言来描述的客观事物运行的规律,是可以为人知的“道”。按照这个客观规律去做事就可以成功。
综上所述,老子对“道”的贡献,是把“道”由一个哲学概念上升和抽象为一个统摄宇宙和人生的最高本源概念。或者说老子心目中的“道”有两种:虚体的道与实体的道。可以用言辞表达的“道”,是观念实体的道,还有一个不可被言辞名状的常恒的“道”,是虚体的道。二者是合二而一的关系,“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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