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的建设进入了成熟发展期。一方面,南港区域、临港经济区、核心城区、中心商务区建设等十大经济建设“战役”相继展开,另一方面,港口竞争等区域合作的制约仍在。在务实的视角下看,滨海新区积极主动深入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是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发展的必要选择。
1.滨海新区发展大势所趋,务实参与区域合作迫在眉睫
滨海新区有世界吞吐量第五的综合性港口、北方最大的航空货运机场、[4]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和信息通讯网络、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科技资源,并且还拥有环渤海地区最优的政策环境。在上述优势的带动下,2011年滨海新区国内生产总值突破6206.9亿元,比2010年增长23.8%。[5]“十二五”期间,新区经济建设任务艰巨,进一步发展难以凭一城一地的力量实现,参与区域合作是滨海新区发展到现阶段的大势所趋。一方面,环渤海地区是滨海新区发展的直接腹地。新区经济外向度较高,产业结构以第二、三产业为主,新区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科技人才等均首先来自环渤海地区,腹地依赖程度很高,仅依托滨海新区及天津本地谋求发展,既不现实也不正确。
另一方面,滨海新区地理疆域有限,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借助环渤海地区可扩大自身虚拟空间范围。以港口为例,海港和空港是滨海新区的核心战略资源,通过与环渤海区域各地合作设立“无水港”,有助于天津港克服自身不足,延伸服务范围,促进港口经济进一步发展。因此,动态的看,正是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决定了滨海新区必须尽快务实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
2.环渤海区域合作制约仍在,务实参与区域合作方有成效(www.daowen.com)
环渤海地区有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合作模式既不能效仿既有经验,又不能照抄书本模式。目前,环渤海地区各地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普遍较大,行政干预经济的力量较强,市场意识淡漠,城市分工不明确,中心城市实力较强而带动能力较弱,地区间相对独立且缺乏紧密的经济联系。囿于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某些问题一时难以发生重大改变或在现阶段得到解决。环渤海地区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面临“带着问题谋发展、长存障碍求合作”的现实状态。因此滨海新区参与区域合作时,只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务实分析自身特点和区域现状,才能在合作中取得成效。
3.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客观要求,务实参与区域合作兼具责任与义务
在《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此外,将滨海新区列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蕴含着通过滨海新区的政策突破和制度创新,推动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协作的思路。因此,客观上,滨海新区有责任积极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一方面,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周边省市的支持和参与,滨海新区的发展也是全国各地尤其是环渤海区域的资源、人才、物资汇集的结果。因此,滨海新区有责任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反哺环渤海地区,主动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另一方面,滨海新区开放开放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从整体上看,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的国际竞争力,释放潜力。因此,从务实的角度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为环渤海区域合作尽应尽之力,也是滨海新区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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