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弄清不是取消城乡二元户籍,至少在短期内这是不可能的。目前,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与中国的国情不符,也是无法实际操作的乌托邦幻想。其次,户籍制度改革要力争尽快打破农业、非农业户口管理二元结构,彻底解决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和两种就业待遇的不平等问题。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

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决定》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弄清不是取消城乡二元户籍,至少在短期内这是不可能的。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一直存在、甚至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我国城乡一体化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目前,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与中国的国情不符,也是无法实际操作的乌托邦幻想。

其次,户籍制度改革要力争尽快打破农业、非农业户口管理二元结构,彻底解决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和两种就业待遇的不平等问题。(www.daowen.com)

再次,“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12]。常年在城市工作并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只要他们愿意均应设计好相关制度为其办理城市常住户口。这一群体目前有两亿多人,如果能顺利地解决这一群体的迁徙问题,再逐步推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社会的综合承受能力,那么最终能实现户口的自由迁徙。逐步消除城乡不同户籍的权利差异,弱化门槛限制,给予进城农民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最大限度地推进城乡居民平等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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