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资本流入形式自由化的实施与影响

资本流入形式自由化的实施与影响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流入自由化,在时间选择上同样遵循了尽量降低对国内新兴产业伤害的路数。此外,随着日本于1964年4月加入经合组织,它有义务尽快实现资本交易自由化。1967年7月以后,日本政府采取了好几项推进自由化的措施,同时继续忠实遵循“不紧不慢”的原则,将一个又一个产业部门纳入“50%自由化的”产业类别。

资本流入形式自由化的实施与影响

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流入自由化,在时间选择上同样遵循了尽量降低对国内新兴产业伤害的路数。

对日占领持续了将近七年,在此期间,美国无可辩驳的统治地位不仅表现在重大决策方面,同时也体现在提供经济援助和奠定美国经济渗透墓础的过程中。占领刚结束的那几年自然见证了此前日本依赖美国落下的后遗症,要求引进美国资本以建立分支机构或发起合资企业的压力可谓来势汹汹。后者的例子在上一章讨论日本缝纫机产业发展时已有述及。在1963年7月之前,日本规定,外资企业只有接受利润不得汇出日本的条件才可以设立。早在战争刚结束那会儿,可口可乐瓶装公司和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就通过接受这一限制在日本建立了此类企业。然而,这一限制与《墓金协定》第8条相悖,所以,日本于1964年决定成为“《墓金协定》第8条成员国”时,不得不取消禁止将股息收入汇往日本以外国家的规定。从此,日本制约外国直接投资的手段就只剩下根据《外资规制法》[7]进行筛选。此外,随着日本于1964年4月加入经合组织,它有义务尽快实现资本交易自由化。特别是,美国政府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以便进一步迫使日本同意美国长期以来的要求——直接投资汽车和计算机之类的产业领域

当然,这一切都是可以预见的。通产省出于对保护国内企业的本能关切,在20世纪60年代初派出一个专家组前往欧洲,调查美国资本向各个工业活动领域渗透所产生的影响。此次调查的成果记录在一份名为《美国资本在欧洲的渗透》的备忘录里,虽然它从未公开,却为所有感兴趣的人士仔细研读。现在可能还有人记得,美国在欧洲的直接投资表现突出,经历了从1957年底的41亿美元到1964年的逾120亿美元的显著扩张。(www.daowen.com)

日本政府采用的策略是,一方面鼓励当时所谓的“产业重组”——指代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变身新日本制铁那种合并的中性词——另一方面提出所谓“50—50公式”,即允许建立一家新企业,日本以外的资本在其资本总额中的比例高达50%。1967年7月以后,日本政府采取了好几项推进自由化的措施,同时继续忠实遵循“不紧不慢”的原则,将一个又一个产业部门纳入“50%自由化的”产业类别。但这个公式仅适用于建立新企业。外资参与既有企业受到的管制则要严格得多,理由是,日本公司中典型的高金融杠杆,或者公司所有者权益占总资本的低比重,会导致外国人仅需在总资本中占有极小份额,便能借此夺得现有大企业的控制权。于是,直到1973年5月,日本才开始原则上同意《经合组织公约》,对资本流入完全放开,仅余几个产业作为例外,继续留在“禁止名录”上。不过,到这个时候,日本大多数产业,包括一度被觊觎的汽车和电子计算机产业,都已依靠日本自有资本积累了雄厚实力,足以承受几乎所有以外国在日直接投资形式引发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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