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字书写规范:阿拉伯数字、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书写细则

数字书写规范:阿拉伯数字、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书写细则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国的通用数字,书写的顺序是由高位到低位,从左到右依次写出各位数字。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是指要符合手写体的规范要求。通常,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小写金额”,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大写金额”。对于不易写好、容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书写,应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

数字书写规范:阿拉伯数字、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书写细则

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国的通用数字,书写的顺序是由高位到低位,从左到右依次写出各位数字。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是指要符合手写体的规范要求。通常,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小写金额”,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大写金额”。

从字体上讲,既不能把阿拉伯数字写成刻板划一的印刷体,也不能把它们写成难以辨认的草字体,更不能为追求书写形式把它们写成美术体。从数字本身所占的位置看既不能把数字写满格,占满行,又不能把字写得太小,密密麻麻,让人不易辨清楚,更不能超出账页上既定的数格。

从字型上看,既不能让数字垂直上下,也不能歪斜过度,更不能左倾右斜,毫无整洁感觉。书写后要让人看着合乎规定要求,既流利又美观,还方便纠错更改。

总之,财会工作中,尤其是会计记账过程中,阿拉伯数字的书写同普通的书写汉字有所不同,且已经约定俗成,形成会计数字的书写格式。

(1)各数字自成体型,大小匀称,笔顺清晰,合乎手写体习惯,流畅、自然、不刻板。

(2)书写时字迹工整,排列整齐有序且有一定的倾斜度(数字与底线成60度的倾斜)并以向左下方倾斜为好。

(3)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个数字(7、9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顶满格(行)。一般来讲,每个数字约占预留格子(或空行)的二分之一空格位置,每个数字之间一般不要连结,但不可预留间隔(以不增加数字为好);每个数字上方预留二分之一空格位置,可以作为订正错误记录时使用。

(4)对一组数字正确书写时,应按照自左向右的顺序进行,不可逆方向书写;在没有印刷数字格的会计书写中,同一行相邻数字之间应空出半个数字的位置。

(5)除4、5以外的各单个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画。但注意整个数字书写要规范、流利、工整、清晰、易认不易改。

(6)在会计运算或会计工作底稿中,运用上下几行数额累计加减时,应尽可能地保证纵行累计数字的位数对应,以免产生计算错误。

(7)对于不易写好、容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书写,应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

“0”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被改为“9”;“0”连写时,不要写连接线。

“1”书写时,不能写短,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数字短,否则易被改成“4”“6”“7”“9”等数字。

“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否则易被改成“3”。

“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

“4”书写时,“∠”角要死折,即竖要斜写,横要平直且长,折角不能加油,否则易被改成“6”。(www.daowen.com)

“5”书写时,横、钩必须明显,不可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

“6”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四分之一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4”“8”。

“7”书写时,横要平直明显(即稍长),竖稍斜。

“7”“9”两数字的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约占下格的四分之一位置;“6”“8”“9”“0”都必须把圆圈笔划写顺,并一定要封口;“2”“3”“5”“8”应各自成体,避免混同。

(8)除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外,会计数字应用规范的手写体书写,不适用其他字体。只有这样,会计数字的书写才能规范、流利、清晰,合乎会计工作的书写要求。

(9)书写小写金额时,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人民币符号用“¥”表示,“¥”是“yuan”第一个字母缩写变形,它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表示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数字后面可不写“元”字。“¥”主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和编制记账凭证;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不使用“¥”。

(10)在没有位数分隔线的凭证、账、表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以符号“—”代替。

如“¥100.00”,可写成“¥100.—”,也可写作“100.00元”;“¥100.50”不可写成“¥100.5—”。

(11)有位数分隔线的凭证账表的标准写法:

①对应固定的位数填写,不得错位,从最高位起,后面各数位数字必须写完整;

②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位和角位上均不得写“0”;

③只有角位或角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不得写“0”;

④分位是“0”的,在分位上写“0”,角分位都是“0”的,在角分位上各写一个“0”。不能采用划线等方法代替。

(12)金额的整数部分,可以从小数点向左按照“三位一节”用分位点“,”分开或加四分之一空分开。如“6 947 130.72”或“6 947 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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