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产清查:种类及方法

财产清查:种类及方法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来说,在年终决算前或企业撤销、合并及改变隶属关系时进行。局部清查局部清查也称重点清查,是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结算款项进行清查。这种清查一般是在年、季、月度终了后进行。它一般是在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企业撤销或合并,或发生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所进行的清查。不定期清查的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全面清查,也可局部清查。

财产清查:种类及方法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标志进行分类:

1)按清查对象和范围划分,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款项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全面清查的范围广、内容多,其清查对象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有价证券及外币、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往来物资、固定资产等。一般来说,在年终决算前或企业撤销、合并及改变隶属关系时进行。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也称重点清查,是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结算款项进行清查。它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①对于流动性较大的物资,如存货等,除年度清查外,年内还要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②对于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应由出纳员清点;

③对于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每月要同银行核对一次;(www.daowen.com)

④对于贵重物资,每月应清查盘点一次;

⑤对于债权、债务,每年至少要核对一至两次。

2)按清查时间划分,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进行清查。这种清查一般是在年、季、月度终了后进行。其清查对象和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也称临时清查,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进行的财产清查。它一般是在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企业撤销或合并,或发生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所进行的清查。不定期清查的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全面清查,也可局部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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