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可以按照取得来源、格式、填制的手续和内容进行分类。
1)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 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盘点表”等。“收料单”的一般格式如表10.2.1所示。凡是不能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或完成的文件和单据,如购货合同、请购单,都不属于原始凭证。
表10.2.1 收料单
(2)外来原始凭证 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买材料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银行取得的“收款通知”,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格式如表10.2.2所示。
表10.2.2 ××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按照用途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业凭证
(1)通用凭证 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是分地区、分行业使用,也可以是全国通用,如某省(市)印制的在该省(市)通用的发货票、由人民银行制作的在全国通用的银行转账计算凭证、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专用凭证 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制造费用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运输费用分配表”“折旧计算表”等。“制造费用分配表”的一般格式如表10.2.3所示。
表10.2.3 制造费用分配表(www.daowen.com)
3)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不同,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 是指一次填制完成的,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发票”“借款单”“银行结算凭证”等。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具有代表性的累计凭证是“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的一般格式如表10.2.4所示。
表10.2.4 限额领料单
4)按记载经济业务数量的多少不同,可分为单一凭证和汇总凭证
(1)单一凭证 是指记载的经济内容单一,只记载某一项经济业务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等。
(2)汇总凭证 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合并了同类型经济业务,简化了记账工作量。常用的汇总原始凭证有“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材料耗用汇总表”的一般格式如表10.2.5所示。
表10.2.5 材料耗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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