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各企业因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不同,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有所差别,但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是基本相同的,主要包括:
1)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并据以开设成本明细分类账户
成本计算对象是指归集费用的对象,即发生的各项耗费的承担者。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是进行成本计算的前提。例如,在采购过程中的成本计算对象是所采购的各种材料,因此应当以材料的品种或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计算对象是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因此,应当以产品的品种或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该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必须遵循“分清主次、区别对待、主要从细、一般从简”的原则,对需要提供详细成本资料的,应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据以开设成本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核算,以便及时提供按成本项目反映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对不需要提供详细成本资料的,可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明细分类账户,以简化核算。
2)正确确定成本计算期
成本计算期是指间隔多长时间计算一次成本。成本计算对象应负担的成本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累积而形成的。从理论上讲,产品完工之时就是成本计算之日,但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不间断的,产品生产是循环往复交叉进行的,所以,成本计算期的确定还应考虑企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特点。为了及时提供成本资料,定期考核经营成果,在连续、大量生产某种产品的情况下,必须定期进行成本计算。这时,成本计算期应与会计报告期相一致,即按月计算成本;而在单件、分批采购某种材料或生产某种产品的情况下,成本计算期应与材料采购周期、产品生产周期相一致,即在采购过程结束或产品生产全部完工、验收入库时计算成本。
3)按成本项目正确归集和分配各项费用
成本项目是指计入成本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进行分类,它反映了成本的构成内容。例如,采购成本可设置“买价”“运杂费”“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等成本项目。制造成本可设置“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正确归集和分配各项费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www.daowen.com)
(1)划清计入成本的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划清应计入本期成本和应计入以后各期成本的费用界限。如短期借款的利息,应预提计入“应付利息”账户。
(3)划清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界限。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间接费用不能直接计入成本。如采购几种材料发生的运费、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等应按受益原则选择合理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
(4)划清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的界限。如期末存在在产品,应将成本明细分类账户中归集的全部成本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应负担的成本。
4)编制成本计算表
成本计算是通过编制“成本计算表”来完成的。日常核算中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分类账户并对发生的各项费用按成本项目登记成本明细分类账户,从而为编制“成本计算表”提供资料。“材料采购成本计算表”是提供验收入库的材料成本的依据;“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是计算并结转完工验收入库产品成本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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