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化工品(简称液化品,泛指常温常压下呈液态的有机化学品)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基础性原材料,广泛运用于精细化工、医药、轻纺、橡胶、塑料等领域,是宁波口岸最具特色的商品之一,目前其进出口贸易量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海关凭此商品目前每年征税约40多亿元,约占整个宁波海关的十分之一。
宁波市“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依托港口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体系的目标。镇海作为宁波市“一主六副”物流中心中的副中心之一,2007年制定的《镇海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对镇海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其中一个目标定位为:国内最主要液体化工物流中心之一。
2008年11月,宁波市委、市府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氏重大决策的若干措施中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甬党[2008]9号)。从镇海港口和地方产业发展现状来看,非常有必要将宁波港镇海液化储罐区建设成为保税园区,依托保税政策的支持,一方面有助于促使宁波港发展成为远东乃至国际重要液化物流中转口岸,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宁波临港重化工产业链的发展升级。目前地方政府与港口管理部门对此需求十分迫切。
针对上述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宁波海关积极响应,根据口岸贸易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将促进镇海液化品保税园区建设作为宁波海关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一项重点课题。本报告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要义”的基本论断,主要从镇海区域液化品进出口贸易发展历程、建立保税园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宁波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状和整合趋势,为地方政府推进镇海液化保税园区项目提出相关的建议。
镇海港区是宁波港的三大港区之一,于1974年开始兴建,是一个集煤炭、散杂货、件杂货、液体化工品、内贸集装箱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区,年设计货运吞吐能力1020万吨。至目前为止,港区已拥有生产泊位13座,其中五万吨级泊位2座,万吨级泊位7座,三千吨级的泊位4座,二千吨级的泊位1座,拥有全国第一座万吨级液体化工专用泊位和全国最大的五万吨级液体化工专用泊位。
镇海港区自然地理条件优越,气候温和不冻,港内水深浪小,与世界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港口有贸易往来。液化储罐区现有17家液体化工仓储企业,港区大中小泊位配套,功能齐全。
镇海港液化贸易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建成国内第一座5000吨级液化品专用泊位,目前已建成液体化工仓储区陆域面积达1.11平方公里,投入使用的液体化工泊位有大中小配套的专用泊位8座,其中两座5万吨级泊位可靠泊接卸目前世界上最大船型的液体化工专用船舶。截至2008年年底镇海港区已拥有各类储罐近200座,总容量逾74.71万立方米,其中保税储罐总计17.88万立方,港区内共有17家仓储公司进行经营,是全国最大的液化品集散基地之一,服务区域几乎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码头装卸具备船→船→罐→汽车(火车)联运和灌桶等多种功能,年设计吞吐能力500万吨以上。
图1 近年来镇海口岸液化品进出口货运总量示意图
2005年9月,镇海区政府与宁波港集团达成了合作开发新的液化罐区的协议,并合资成立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在镇海港区原液化储罐区相邻区域进行滩涂围填,新建项目为镇海港区液化储罐B区,占地0.22平方公里,项目规模为新建储罐62个,新增罐容60.84万立方米(其中油品储罐40.04万立方米,液化储罐20.8万立方米),年设计吞吐量605万吨,项目总投资计划为10.54亿元,目前一期已建成成品油罐组和配套公用工程,整个项目计划将于2011年9月建成投产。该项目建成之后除为宁波化工区内企业提供大宗液化原料进口中转和成品出口储运服务之外,还将为镇海港区液化贸易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扎实的基础。
此外,宁波化工区还计划投资9亿元在园区内建设低温压力罐区,罐区仓储规模达20万立方米,占地0.27平方公里,规划仓储品种为乙烯、丙烯、液氨、丙烯、丁二烯、液化石油气、氯乙烯单体等。目前在建的一期项目为2万立方米低温乙烯全容罐和配套公用工程,计划2010年建成投用。
从港口硬件条件来看,镇海港区具有以下四大得天独厚的优势:
1.优越的地理位置。镇海港区地处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三角南翼,是南北海运和长江东西水运的“T”形航线交汇点,经济腹地广阔。
2.优良的港口条件。宁波港是我国少见的深水良港,常年不冻不淤,是我国第二大港,吞吐量增速已连续6年排名全国第一。镇海港区液化码头和储罐区全部利用滩涂围海建成,集中在港区一隅,三面临海,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港中之港。已建和在建仓储总容量达到了逾80万立方米,年吞吐能力近1500万吨,基本硬件条件可以与鹿特丹、新加坡、蔚山等世界级液化吞吐大港相媲美。
3.完善的仓储设施。仓储区拥有先进的管道设施及配套的液化运输工具,还采用了先进的储罐电脑控制,仓储条件十分优越,在国内屈指可数。经营品种不断增加,涵盖了苯、醇、酸、烴等10大类100多个品利,涉及了目前国内进口的绝大多数品种,贸易国遍及亚、欧、美、中东等数十个国家。
4.快捷的疏港能力。萧甬铁路复线可直抵镇海港区,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与之紧密相连,海陆交通方便,经济腹地纵深开阔。疏运方式灵活多样,既有传统的铁路运输、槽罐运输,同时又具有先进的车船直取、水水中转、船舶分散等方式,并具备了在锚地直接过驳的作业能力。港区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完善、配套的疏运网络,疏运条件极为便捷。
1.鹿特丹港。
鹿特丹港口年吞吐量超过5亿吨,当之无愧地占据着世界第一大港的地位,也是世界最大的液化品中转港,建有油品和化工品泊位40个,岸线长8215米,可停靠20万吨级的油轮和8万吨级的散货船。鹿特丹同时也是世界三大炼油中心之一,在西起北海沿马斯河向东延伸到多德雷赫特市,形成了一条绵延50公里的沿河石化工业带,总炼油能力在4500万吨/年以上。荷兰政府为鹿特丹国际贸易提供了许多方便,在港区内实行“比自由港还自由”的政策,使鹿特丹成为具有国际规模的世界贸易中心。鹿港吞吐的货物中转量占80%以上,美国向欧洲出口货物的43%、日本向西欧市场出口货物的34%都经过鹿特丹港中转,德国经过鹿特丹港的进出口货物几乎超过了其国内港口的总吞吐量。
2.安特卫普港。
安特卫普港是欧洲第二、世界第四大港,位于欧洲中心,毗邻欧共体总部布鲁塞尔,地处公路、铁路、水路网络交汇处,是欧洲最主要的货物储存与分配中心之一。2008年总吞吐量达1.89亿吨,其中原油、石油产品、化工产品等液体散货约占四分之一。安特卫普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化学工业基地,化工区面积达35平方公里,年炼油能力达3500万吨。
3.休斯敦港。
休斯敦港是美国第二和世界第六港口,年吞吐量超过2亿吨,排名世界第六。2007年石油及化工产品进出口量达到1.06亿吨,贸易额520.9亿美元。休斯敦工业园区是美国石油化工业发展的起源地,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生产基地,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销售收入约占全美石化行业的25%。
4.新加坡港。
新加坡港是世界第三大港,2007年吞吐量为4.83亿吨,石油和化工产品是其主要经营品种之一,是亚太地区最主要的液化品分拨中心。新加坡裕廊化工区是亚洲最大的石化生产和物流基地,也是全球第三大的石油加工基地,其产值约占整个新加坡制造业总产值的30%。
5.韩国蔚山港。
目前韩国生产的石化产品约有一半销往中国,约占中国总进口量的20%,其中蔚山港是韩国最大的重化学工业区港口,年吞吐量1.5亿吨,也是东北亚最大的液化品分拨中心,目前年分拨液化品1500多万吨,其中约300万吨分拨到中国。蔚山同时也是韩国最大石化企业——SK株式会社总部所在地,其特点是两头向外:原油等基础原料都需要进口,成品又因韩国国内市场狭小不得不进行外销,这种特点推动了蔚山港石化中转分拨业务迅速发展。
上述国际几大主要液化贸易港不外乎以下四大典型特征:一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水陆交通十分便捷;二是经济腹地十分广阔;三是港口物流业与石油化工产业群相得益彰;四是港口贸易政策十分优惠,如鹿特丹、安特卫普、新加坡等都是国际著名的自由贸易港。
设立镇海液化保税园区具有两大积极意义:一是为宁波化工产业的发展升级提供配套服务;二是为宁波港参与国际竞争、建立国内第一家液化品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创造条件。
依托沿海深水岸线,建大港、造大船、建大厂,产业高度聚集并且园区化是各国发展石油化学工业的最普遍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是建立在化学工业,特别是石化产业对物流高度依赖的规律之上,世界上主要的化工产业发展均体现出沿海、沿江并且“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园区化”的发展特点。
2000年前后中国开始进入重化工时代,全球主要石油、化工公司不约而同地将发展重点放在中国,大量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石化项目涌入国内,并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三大石化产业带,目前初具规模的化工园区主要有上海化学工业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以及宁波化学工业区等。2008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推出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3年内形成宁波、上海、南京年原油一次加工规模超3000万吨,茂名、广州、惠州、泉州、天津、唐山超2000万吨的9个大型石化基地的规划。随着宁波石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升级,石化产品物流势必呈现大进大出的发展格局,因而迫切需要国家在贸易政策上给予优惠,利用镇海保税园区的“自由贸易”政策将极大地有利于宁波化工产业的发展升级。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化学工业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不断加深,目前我国石化行业原料自给率不到50%,大量液化品进口将是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长期趋势。化工品进口的发展,将导致对化工物流服务和设施需求的不断成长。来自远洋货物的增多,必将导致对大型远洋化工船以及深水石油化工码头、大型化工储罐区需求的增加。顺应世界经济形势发展需求,国内建立液化品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势在必行。
当前以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商品展示和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等新型作业模式为标志的港口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中国际中转业务被认为是能否实现向国际枢纽港转变的第二次跨越。国际中转不仅体现在增加了港口产能和带动配套第三产业发展,其潜在的经济效应也是颇具影响,有助于港口所在地区资金、信息、商品流的高度集聚,最重要的是提升港口的影响力,参与国际间航运市场和港口服务竞争的能力。
散装液化品远洋运输是液化品海运贸易的主要形式,各船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更多采用的是第四、第五代大型国际远洋船舶。目前由于国内进口液化品批量相对较小(以2000-3000吨级船舶为主)、卸货港口分散等原因,远洋运输的液化品通常需要进行中转,因此国际上大的化工公司往往会选择某个大的港口作为集散中心。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大型的液化品物流中心,这些液化品基本是先通过大型远洋船由欧美等国家运到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再通过小型液化品船舶转运到我国港口。这对于我国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对于液化品进口商来说,中转无疑延长了运输距离,增加了运输费用和时间;对于运输业来说,一程和二程运输基本由外国船公司控制,制约了我国液化品海运业的发展;对于港口来说,现有的液化品码头装卸设施、储运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例如韩国蔚山港口年中转液化品可达1500万吨,其中有300万吨左右通过二程船运输分拨至我国国内。以在韩国中转为例,中转费用需1~2美元/吨,而一般二程船的运费又比大船高2-3美元/吨,如能在宁波中转,则货主、船公司、港方、当地市场都会受益。因此国内建立液化品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是我国液化品进出口贸易、海运业和码头仓储业发展的迫切要求。(www.daowen.com)
设立液化品保税园区,建立国际液化品物流分拨中心是宁波港跻身世界级液化贸易口岸的目标选择,也是镇海港区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内容。宁波港是国内少数的几个深水良港之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硬件条件已经完全具备了中转分拨条件,如果能够把韩国蔚山等其他港口的中转分拨功能部分转移到镇海口岸,对于促成国际液化品中转枢纽位置的形成,促进港口的发展势必产生深远的影响。而设立液化品保税储罐区,赋予政策层面的特殊支持则是建立国际液化品物流分拨中心的关键。
我国液化贸易港主要分布在沿海各口岸,吞吐量比较大的除宁波之外还有大连、天津、青岛、张家港、南通、太仓等长江沿线港口、上海、东莞、广州、拱北、湛江等。现已有张家港、东莞沙田港等不少口岸建成了保税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最典型的有:张家港于1992年10月已获准设立保税区,特别是2005年初,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顺利通过了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验收之后(全国第3家),把推进物流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保税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石化产品物流业已成为五大特色产业之一,构建了“一区三园”(即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保税物流园、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江苏扬子江高新技术产业园)的联动发展格局,其中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建有万吨级泊位15个,拥有储罐容积近100万立方米,年仓储能力达450万吨,年吞吐能力超2000万吨。硬件建设上的迎头赶上和政策优势使张家港的化工物流后发优势十分明显,其进出口贸易量从2004年起已超越宁波成为国内龙头,张家港化工品交易市场2008年交易额达252亿元,远远超过镇海液化品交易市场。
而目前尽管镇海港区拥有17.88万立方保税储罐,但由于保税储罐运作管理中受到的政策制约比较多,与保税园区的便利性有着天壤之别:第一,政策局限与国际中转“大进大出”需求的矛盾:按照规定,保税仓库储罐不得对外租借,只能按照一家企业内部单独经营,而国际中转业务一般具有“大进大出”的特点,因此一家仓储公司、单一储罐基本无法适应国际中转的要求,受政策限制镇海港区国际中转业务发展缓慢,2008年镇海港区中转液化品仅1.14万吨,价值1440万美元,与港区地位、资源优势不相匹配。第二,完税价格的差异:国内货主保税货物出仓时,以原进境价格为基础,加上装卸费、仓储费等杂费,确定完税价格;保税园区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第三,收付汇的限制:从2008年7月份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必须凭据进境备案清单对外开证,而进境备案清单制发限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仓库并不在此列,镇海液化保税仓库货物由于没有海关制发的进境备案清单银行拒绝开具信用证,企业只能改做TT等其他支付形式,贸易安全性受到严重影响,引起码头保税仓库进仓货物总量锐减,从而导致大量的货源流失。第四,存储期限的限制:保税仓库货物的存储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可延长1年;保税园区一般不设存储年限。
表1 保税仓库与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功能政策比较表
近年来国内各地尽管新建了许多液化码头,但缺少深水良港,由于受船舶吃水、靠泊要求等限制,很多港口无法停靠大型远洋船舶。而宁波港是国内少有的深水良港,是我国重点建设的4个国际深水中转港之一,是全国港口中第二个货物吞吐量突破亿吨的大港。镇海液化码头足以满足目前世界上运行的最大型的液化品船舶的靠泊需要。并且宁波港地处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三角南翼,是南北海运和长江东西水运的“T”形航线交汇点,对外交通集铁路、公路、水运为一体,运输非常方便。
经国务院批准的宁波市“十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宁波建设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重化工基地,总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的宁波化工区正在加速建设中,现已有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镇海炼化、韩国LG甬兴、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湾腈纶、中化进出口公司等大型石化企业落户园区,并正在建设目前国内最大的1000万吨乙烯工程,现园区正在申报成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此外,萧绍地区的化工化纤企业发展十分迅速,绍兴的涤纶丝生产能力已经达到260万吨,PTA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出现了浙化联、赐富、远东等一批化纤行业的上游代表企业,其原料主要从镇海港区进口,目前其进口量已占宁波口岸液化品进口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由镇海区政府投资组建的镇海液体化工品交易市场于2000年建成,截至2008年年底进场交易的企业已发展到303家,年交易额达101.8亿元,2005年该市场还成立了国内首家液体化工交易网,目前已有700余家企业通过该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非常活跃。
液化专用泊位和储罐全部集中在港区一隅,三面临海,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港中之港,进出专用通道实行卡口通道式验放。从1993年开始镇海港区即设有公共型保税储罐,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监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有效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7年6月,镇海海关开发的以雷达液位计、电子阀门、视频监控三位一体的液化品管理系统获得海关总署验收通过,对所有储罐实行动态实时联网监管,实现了“看得见、数得清、管得住、通得快”,该系统还被海关总署确定为全国海关液体保税仓库管理系统统一版本,管理规范程度国内领先。
此外,由镇海海关于1998年开发完成的全球液化品价格资料库,已于2001年全部搬迁到受海关总署指派专门成立的宁波海关商品价格信息处,由该处负责对液化品进行跟踪、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编发价格信息资料和有关信息动态,开展对液化品的价格监控和风险分析,制定价格风险参数,用以指导全国各个海关对液化品的审估工作。
从港区生产安全角度来看,多年来的液化品装卸作业经验,使镇海港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安全、消防、环保及装卸操作规章制度,在国内外客户中享有良好的信誉。2006年2月,在宁波市政府协调下,由所有液化储运企业共同参与组建的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挂牌成立,统一管理化工区有关安全事务,统一实施应急救援,同时对安全动态信息和生产调度实施统一管理,通过管理模式的创新,确保港区液化品运输健康发展,这标志着宁波港镇海化工区有关安全事务纳入了统一管理的轨道。
目前宁波地区共有特殊监管区域5个,分别是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宁波保税物流园区、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目前正在筹建过程中,实际运作的只有前四个区域,其中宁波保税区分东、西、南区,共2.3平方公里,东、西区相距约3公里,与南区相距8公里;宁波出口加工区分二期建设并已全部通过验收,总共3平方公里,与保税区南区仅一墙之隔;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位于北仑穿山港区,验收面积0∙95平方公里,但因与码头同区,实际可供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面积只有6万平方米左右(仓库3万平方米,堆场3万平方米);慈溪出口加工区位于慈溪经济开发区内,首期验收面积0.7平方公里。四区内现有加工贸易企业130家,仓储企业38家。2010年1~6月宁波关区特殊区域进出境货物263.76万吨,价值26.57亿美元。
1.区域门类众多,发展层次不一,政策各不相同,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加工制造和物流产业发展的需求。区位优势弱化,发展面临更多挑战,除了“免证、免税、保税”方面的政策还稍具优势外,其他优势并不突出,甚至个别方面还处于弱势,难以适应新形势。
2.缺乏系统规划,区域布局不尽合理。目前关区的五个特殊监管区域有四个集中在北仑,一方面不利于地方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制约了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区域间在招商引资等方面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各区域的长远发展。
3.目前已有的特殊监管区域主要针对集装箱货物及散杂货,没有与关区主打产品-液体化工品相配套的区域。
2007年7月,时任党组副书记的盛光祖同志在保税区规范发展联席会议上对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功能整合与政策叠加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了区域整合的总体目标如下:将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措施相叠加,使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域。2008年6月6日,在海关总署党组织向王岐山副总理的工作汇报会上,王副总理指出:整合特殊监管区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温总理和吴仪副总理都曾明确地提出了整合特殊监管区域的要求,目前正是开展区域整合的大好时机,开展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不但对东部沿海有利,而且对西部、中部,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也有利。
在推进特殊监管区域整合的过程中,总署的近期目标是通过整合形成三类区域,第一类是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区域;第二类是以保税物流为主、保税加工为辅的区域或场所;第三类是同时兼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作业等功能的区域。远期目标是形成具有全面保税功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大型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区域整合的工作步骤如下:区域整合分“局部整合”和“全面整合”。“局部整合”是在现有基础上,将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按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整合:一是积极开展出口加工区拓展物流、研发、检测、维修等功能的试点,实现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功能组合;二是促进保税区规范管理与发展,强化保税功能,恢复政策,整合资源;三是将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分别整合为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或跨境工业园区,使其成为兼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作业等功能的区域。“全面整合”即在“局部整合”基础上,对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整合,形成具有全面保税功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大型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
宁波地区特殊监管区域门类齐全,地理位置重合,具有区域整合的优势。在2008年9月份召开的全国海关保税处长培训班上,加贸司领导在提出整合要求的同时以宁波为例,说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是一个管委会,这里具有区域整合的优势,要求海关配合政府推进此项工作。2009年3月,海关总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署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在海关总署支持浙江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中第二点“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促进浙江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发展”中提出:“支持浙江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的设立和建设,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促进浙江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杭州空港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宁波空港经济圈建设,发挥梅山保税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宁波特殊监管区域的布局,同时兼顾港口经济、空港经济、大桥经济和特色产业经济的均衡发展,根据“统一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初步考虑将宁波保税区南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和栋社保税物流中心整合为宁波综合保税区。
从区域功能及镇海液化港口的条件来看,镇海设立液化品保税园区有三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申请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是申报保税物流园区;三是申报综合保税区。
1.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相较特殊监管区域而言,保税物流中心具有审批手续简便的优点,仅需四部委联合审批即可。同时,保税物流中心的审批门槛较低,仓储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邻近海港、空港或其他交通枢纽,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能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监管设施即可申请。目前浙江省内共有2家保税物流中心(其中1家为宁波栋社保税物流中心),均为空港配套设立。镇海港区可考虑申请与海港相联动、以液化仓储为特色的保税物流中心,实现与现有物流中心的错位发展。但由于保税物流中心属于海关监管场所,对仓储货物的存储期限有严格的限定,一般为2年,且不具备加工功能,对保税物流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限制。此外,为避免重复建设,四部委对保税物流中心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对已设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已拓展物流功能的出口加工区的地区实行从严控制。宁波地区特殊监管区域门类齐全,且已有栋社保税物流中心,再申请液化保税物流中心的难度较大。目前全国尚有20余家保税物流中心在审批过程中,经向总署了解,在国务院明确继续扩大推广之前,暂时不予审批。
2.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家区港联动试点项目的产物,没有单独审批的可能,镇海港区设立液化品保税物流园区的有效途径就是通过土地置换,将原位于北仑的宁波保税物流园区置换至镇海港区。
宁波保税物流园区设在宁波港四期集装箱港区内,毗邻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和建设中的梅山保税港区,规划面积0.95平方公里,由总署于2005年批复设立。由于受港区作业的影响,用于保税业务的实际运作面积只有6万平方米左右,仅占国务院批准面积的6.3%。由于功能与保税港区重合,出于区域整合的需要,《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9号)中规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宁波保税物流园区”。目前,地方有意想保留保税物流园区,但由于国务院已有明确意见,而且北仑地区特殊监管区域较为集中,估计较难实现。镇海港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市政府申请,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将保税物流园区转移到镇海,开展液化品保税业务。但由于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和镇海港区分属两个行政区域,实行土地置换须由市里统一协调。另外,土地置换方式是否能获得国务院及总署的支持,也是该模式是否可行的关键。同时,保税物流园区虽然取消了保税仓储期限限制,但并不具备加工功能。
3.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特殊监管区域整合的方向,是“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同时也是审批难度最大的特殊监管区域。目前,国内的几个综合保税区主要通过原有各类特殊监管区域整合而来。对镇海港区而言,直接申请综合保税区的难度较大,可行的方式是结合宁波地区特殊监管区域整合而设立。
除梅山保税港区和拟撤销的保税物流园区外,目前关区其他特殊监管区域面临整合的问题。借鉴兄弟关区区域整合的经验,设想将保税南区、出口加工区(宁波和慈溪)、栋社保税物流中心统一整合成综合保税区,实现政策叠加和功能整合,同时也消除了区域间的壁垒,实现“统一政策、统一功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根据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综合保税区分为北仑片、慈溪片和空港片。市政府可以根据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各片区的主打产业,实现错位经营。为推动镇海港区液化品保税业务的发展,镇海港区可以直接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成为宁波综合保税区镇海片,主营液体化工品的保税业务。这既符合国务院及总署对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理念,也便于地方进行长远规划,较容易获得各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但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涉及宁波其他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在进度和规划上须与整体整合相协调,耗时相对较长。
第一,争取省政府的支持。不管选择何种方案,镇海港区设立保税园区必须由省政府确认是否符合地方经济总体规划,并由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因此,该项目必须事先征得省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区域整合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区域整合中的重大事项,将镇海液体保税园区建设纳入宁波市区域整合的全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三,积极推进、稳步发展,将镇海液体保税园区的设立与港区长远发展相结合,加强前期调研,合理规划,进一步了解区内企业和资源情况,制订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评估工作。
第四,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结合区域整合的大局,从有利于区域长远发展,有利于海关监管等角度出度,客观评估各方案的利弊,争取提出兼顾中央、地方、企业利益,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第五,地方政府应加强与海关的配合,及时沟通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加强调研与学习,加强与总署及兄弟海关的联系沟通,争取总署对镇海液体保税园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吸收其他城市液体保税园区和综合保税区改革的先进经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