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继业
美国经济史上的克林顿(Bill Clinton)时期主要指1991年12月26日前苏联解体后至2001年“9·11”事件发生前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随着冷战的结束,美国的主要任务也由与前苏联争霸世界转变为发展经济。为了振兴国内经济,并嬴得与日本、欧洲以及“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新兴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商业竞争,克林顿政府主要基于新凯恩斯主义(NeW Keynesianism,New KeyneSian)理论,以“克林顿经济学”(Clinton EConomiCS)及其相关经济政策为指导,将科技自主创新明确地上升为国家战略,最终开创了美国经济史上一个以高增长、高就业、高扩张、高逆差、低通胀、低失业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
克林顿时期美国的科技自主创新有着深厚的经济学渊源。
1993年作为民主党人的克林顿上台时,美国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此前作为共和党人的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主政时期,虽然有针对性地执行带有明显自由市场经济色彩的新保守主义的“里根经济学”(ReaganOmiCS)政策,通过采取减税、保持货币稳定、充分发挥自由市场和企业作用等措施,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保持了近8年的经济增长,并拖垮了前苏联,但在里根政府的后几年,美国经济又陷入了高债务、高外贸赤字、高失业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工业生产总值下降、竞争力下降“三高三低”的窘境。至仍是共和党人的乔治·H·W·布什(George H.W.BuSh,以下简称老布什)总统主政的4年间,由于海湾战争等因素影响,美国经济增长率跌至战后最低,1991年更是出现了1.2%的负增长。因此,上任甫始,克林顿政府不得不面对联邦赤字增长失控,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复苏缓慢,企业竞争力削弱等一系列现实经济问题。
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克林顿政府以博采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包括货币主义、供给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及新经济学派(包括长期增长学派、商业周期学派和新增长源泉学派)等各种传统和现代经济学派理论之长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选择了一条他自认为“既不是随便的,也不是保守的;既不是共和党的,也不是民主党的……新的,与以往不同的……介于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和福利国家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介于新自由主义市场调节与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之间,既主张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又不忽视市场作用,既高度重视宏观调控同时也不忽视微观基础的国家干预型经济发展道路,并逐渐形成了“克林顿经济学”及其政策主张。
“克林顿经济学”强调政府必须干预(尤其是通过财政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保持长期经济增长、削减财政赤字和减少国际收支逆差、提升竞争力等战略目标,其核心就是新制度学派主要代表加尔布雷思(J.K Galbraith)所称之双管齐下的增长战略(two-track growth):既要刺激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又要削减赤字,压缩债务;短期内用财政刺激促进经济复苏,增加工作岗位;长期内则依靠科技创新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逐渐减少赤字,增加公共投资,调整与提升产业结构,维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主要包括:1.财政政策:推行“平衡财政”,重在削减财政赤字与增收节支,并采取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财政政策。2.货币政策:推行“中性金融”,以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实施“抑短(期)放长(期)”的利率政策,以“中性”货币政策来确定实际利率水平。其意重在抑制通货膨胀,同时兼顾刺激经济增长和防止失业率上升。3.贸易政策:以拓展国外市场为核心,实施战略性“公平贸易”政策,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金融,保持在全球配置资源的取向。4.供给政策:(1)政府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大幅度提高科技工作地位。(2)设立专门的投资税收信贷政策,大幅度增加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奖励,并对开创性的技术公司提供长期信贷税收基金。(3)提高人力资本素质,提倡终身教育。(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防止空气和水污染,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作为新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指导下“克林顿经济学”及其经济政策特别是供给政策、技术政策、人力政策目标指向的最重要落实手段之一,科技自主创新战略水到渠成般应运而生。
克林顿时期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历史,就是美国在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理论,新经济学派“新增长源泉”理论、“长期增长理论”等相关理论指导下,明确提出与实施科技创新国家战略,促进科技经济迅猛发展的历史。
1992年11月3日克林顿当选美国总统后,接连发表了《技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将技术用于美国经济增长:构筑美国经济实力的新方向》等一系列声明与报告,认为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家安全已由原来取决于军事实力改变为取决于经济和技术整体实力;美国应该以保持和促进国家的科学研究与创新优势来维持与巩固自身在全球的霸主地位。特别是1994年8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了《为了国家利益发展科学》的报告,指出科学技术不仅是无尽的边疆,更是无尽的资源;今天对前沿科技的长期投入,也是对未来的“风险投资”;美国科技应确保在世界的领先地位,迎接21世纪的挑战。同时提出了美国科技发展的五个主要目标,即在科学知识前沿保持领先地位,加强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之间的联系,促进政府、工业和大学之间的合作以增加对基础科学和工程科学的投资并有效利用物力、人才和财力资源,为21世纪造就最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提高所有美国人的科技与文化。这个报告是近代美国科技自主创新历史上三个最具影响力的报告之一。它的发表标志着科技创新已正式成为美国国家战略。
为了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克林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第一,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协调、管理全国科技工作。为了提高科技工作在国家宏观管理与决策系统中的战略地位,更有效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州的科技工作,克林顿上任不久后的1993年,美国便成立了由总统、副总统、国务卿、总统科技顾问和商务部长等10多位相关的部(局)长组成的、与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国家经济委员会平等的、内阁级别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并由克林顿亲任主席。这是美国建国近220年来的第一次。
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克林顿时期,美国一方面继续实施20世纪80年代里根一布什时期各种行之有效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一方面根据形势变化对部分科技创新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如:在1980年《史蒂文森一韦德勒技术创新法》以及1986年、1989年、1991年修正案的基础上,继续颁布了1995年《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法》、1997年《联邦技术转让商业化法》、2000年《技术转移商业化法》等修正案,使联邦政府及其实验室、合作方、专利权人各方在技术转移中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进一步促进了研发成果的商品化;出台1993财年《国防部授权法》,指令国防部面向中小企业发布技术转移指南,加大对接受国防部资助的非官方研发中心支持力度等。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一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克林顿时期,随着知识资本、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彰显,美国将网络营销模式等新兴技术形式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同时在国际贸易中通过美国综合贸易法案“特殊301条款”、《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乌拉圭回合协议法》等保护知识产权。二是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战略。1995年,根据《联邦技术转移促进法》的要求,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NlST)作为联邦政府工作部门第一个承担起了联合产业部门向传统的非强制性标准领域推广技术、标准、测及方法等的职责。至2000年底,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成功发布了美国技术标准领域史上第一个纲领性文件《美国国家标准战略》。三是不断完善人才政策。1996年,美国《成人教育法》规定所有雇主每年必须支付全体员工工资总额1%以上的资金开展在职教育。1999年,美国教育投入甚至超过了当年度军费开支。同时,美国还及时修改移民政策,将1990年开始的H-IB签证计划中拟给外国技术人才的每年6.5万个名额很快提高到11.5万个,2001年甚至达到19.5万个,并通过发放助学金储备了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创新人才。前苏联解体后,美国适时延揽了一大批前苏联军工专家移民美国。四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美国国内税收法1986年规定研发经费增加后,研发主体可在10年内获得该增加值20%的退税。1995年底到期后,这项政策继续适用。2000年2月美国国会表决通过的《网络及信息技术研究法案》更是将其适用期无限期延长。此外,美国还将小企业的先进技术长期投资收益税降低50%。五是企业支持政策不断完善。美国一向信奉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然而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经济竞争,除继续实施1980年代里根一布什时期“政府一企业”伙伴关系计划,并更加注意既往原则(如“竞争前”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共同受益原则等)外,克林顿政府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还出现了突破“竞争前”原则向研发成果商业化、产业化阶段延伸的趋势。六是风险投资政策不断完善。美国的风险投资一直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但克林顿政府还十分注重通过政策支持、税收减免、(建立小型资本市场NAS-DAQ)完善退出机制等方式激活风险投资,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据NVCA、Thomson Venture Economics等统计,美国风险投资所募基金从1992年的30亿美兀一举上升到1994年的341.2亿美元、2000年的1061亿美元。七是军事科技政策的不断完善。冷战结束后,美国大幅度压缩军事开支与国防研发支出,实施“技术再投资计划”促进军民合作研发;对研发“军转民”技术的公司提供减税和财政补贴,为民用企业与产业发展进行研发投资,从而推动了军事科技向军民两用技术乃至民用技术的发展。八是其他科技政策的完善。如在基因技术发展后,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克隆人本身,要求注意转基因农产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在信息产业发展起来后,出台政策保护个人隐私权;在新材料技术发展后,要求注意纳米技术的安全性……特别是美国政府十分注重高技术的社会影响,在几乎所有重大科技计划中都把社会影响单独列出来。
第三,持续、稳定、大量地进行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与税收优惠等是美国政府调控研发活动的传统方法。克林顿时期,美国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较前进一步增加。见表1。
表1 1991~2001年间美国研发投入总额、来源构成及所占比例(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据http://vvʌm.nsf.gov/stalistics/nat 1 PatternS/整理。
从表1可知,就研发投入来源构成而言,联邦政府与产业界的投入占了95%左右,其中产业界又占约64%。就研发强度(GERD/GDP)而言,1992,1993、1994、1995年全美研发强度分别为2.65%、2.52%、2.43%、2.51%。进入新世纪,2001年,全美研发强度上升到2.71%。如表2所示。
表2 1990~2001年全美研发强度(DERD/GDP,%)
数据来源:(1)国家统计局.2005国际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362(2)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2006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346~347
李宏伟(2005年)研究OECD统计资料后发现,美国的研发强度位居OECD成员国第五位、世界第六位,仅次于以色列、瑞典、芬兰、日本等国。
第四,继续制订与组织实施一系列科技计划。克林顿政府十分强调继续实施此前业已开始的一系列推广应用高技术的联邦计划,如制造技术推广计划(MEP)、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lR)、先进技术计划(ATP)、合作研究与开发计划(CRADA)等,同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实施了不少新计划,如中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BTT)、技术再投资计划(TRP)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NH,通称“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两用科学与技术计划(DUS&T)、新一代汽车伙伴计划(PNGV)、21世纪信息技术计划(IT2)、人类基因组计划(HGP)、美国国家纳米计划(NNI)以及航天科技计划、环保技术研究计划等。这些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对克林顿时期乃至此后美国科技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五,大力推动研发成果的商业化与产业化。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先后废除了一批妨碍创新的联邦管制,修订、保留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并陆续颁行了《1992年小企业技术转移法》、《1995年国家技术转让与促进法》、《200。年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等一批新的促进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实施ATP、TRP等国家科技计划,大幅度增加了民用技术与军民两用技术研发支出(其中仅关于ATP的预算在1992财年至1998财年间就增长了20倍以上);使联邦实验室作为技术商业化、产业化的伙伴更多地介入提升工业企业竞争力的活动,甚至将部分国家实验室委托私营企业管理;鼓励国防部门更多地采购民用企业零部件产品等措施来推动成果商业与产业化,从而大大加快了创新的进程。
第六,大力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除了钢铁、汽车等传统支柱产业外,克林顿时期十分注重发展信息、纳米、基因、新能源、环保技术等新兴高技术产业以及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通过实施1993年“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NⅡ)”,把信息技术产业以及相应的信息服务业作为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加以扶持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经济的振兴;通过培育现代服务业,使美国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1995年达到66%,1997年达到72%,2002年达到了78%,并逐渐取代钢铁、汽车、建筑、石油加工、机器(设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成为支撑美国经济的主要产业。克林顿时期高度重视信息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高科技产业,强调从抓供应入手,依靠科技创新创造新的需求,这是深受新经济学派“新增长源泉”理论影响的典型体现。
第七,大力培养与引进海内外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最重要的依靠便是创新人才。世界上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的重视莫过于美国。美国之所以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科技、军事、经济超级强国,与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与引进密切相关。至于具体作法,可参见“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条下“三是,不断完善人才政策”相关内容。
第八,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之一。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一方面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利益,另一方面借此限制、约束与打击竞争对手。其保护范围之广,其保护力度之大,均超过此前任何时期。具体情况可参阅“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条下“一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相关内容。
1.科技成就。
资料表明,在1992~2001年共10年间,美国共有64人次获得38项诺贝尔奖,年均约为3.8项,分别是1974-1991年年均3.11项、1946~1973年年均2.14项、1943~1945年年均2项的122.19%、177.57%、190.00%。其中获物理学奖的有17人次共8项,获化学奖的有14人次共10项,获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有14人次共9项,获和平奖的有1人次共1项,获文学奖的有1人次共1项,获经济学奖的有17人次共9项。此外,在1991~2001年间先后有3人2次获得过有“数学诺贝尔奖”之称的菲尔兹奖。
图1 1901~2001年间美国各类诺贝尔奖获奖情况对比
图2 1901~2001年各相关时段美国年均诺贝尔奖获奖情况对比
分析可知,1991~2001年间,美国在知识创造方面继承与发展了1974~1991年间的良好发展势头。年均3.8项诺贝尔获奖数较1974~1991年间3.11项大为增加,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0年间二获菲尔兹奖,年均0.2项,也大大超过此前1974~1991年间年均约0.14项的水平。
在这10年中,除1992、1999年缺物理学奖,1996年缺生理或医学奖外,美国几乎每年都将三大自然科学奖悉数收入囊中;特别是每年都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实在是前所未有。这说明美国科技自主创新已经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走入了原始创新高潮阶段。
在基础理论研究硕果累累的口寸候,美国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大事也接踵而至。据有关资料初步统计,1992~2000年共9年间,美国科技大事约312件,年均约34.67件,分别是1974-1991年间36.83件的94.16%J946~1973年间20.36件的170.29%、1940~1945年间22.50件的154.09%、1915~1939年间15.28件的226.90%。除略低于此前的1974-1991年间外,年均大事数超过其他任何时段。
2.经济成就。
科技自主创新步入高潮,美国经济成功迈入了一个以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高逆差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1991~2000年间,美国经济年均增长率高达3.2%,占世界经济比重从24%增加到30%;其中1994年开始,美国经济增长幅度达4%;1997~2001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4.5%;1998年,美国实现了数十年后的首次财政盈余;2000年,不仅财政盈余占当年GDP总值的2%,而且延续了123个月的经济扩张期超过了19世纪60年代,创造了新的历史纪录。1998年4月,纽约道·琼斯指数突破9000点大关;2002年2月,道-琼斯指数突破10000点大关。失业率由1992年的7.4%下降到1997年的4.3%,2000年更是下降到创纪录的3.8%,实现了西方经济学中的所谓“充分就业”。通货膨胀率一直维持在3%以下;物价上涨率由1992年的3%下降至1997年的2%,1998年进一步下降至1%,达30年以来最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不考虑贸易赤字),美国经济处于经济学所说的最佳经济状态。如表3所示:
表3 1991-2001年间美国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1)World bank database及president economic report 2006(2)程极明,李洁.五大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比较研究(1990~2005年).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73~74
当然,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察,由于受到各种主观与客观条件的制约,如美国国会对财政科技预算、海外创新人才引进数额等的限制,联邦政府自身对科技创新领域及其投入分配等科学认识的局限等,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效多少受到了些影响。
与此前里根一老布什时期供给学派、货币主义等新保守主义学派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以及此后乔治·W·布什(George W.Bush,以下简称小布什)提倡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相比,“克林顿经济学”及其主张适度国家干预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既有所联系又迥然不同。相应地,这一时期美国的科技自主创新也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与特点。
一是联邦政府较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更深地介入了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从明确提出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继续制订与组织实施一系列科技计划等,到大力推动研发成果商业化与产业化,大力培养与引进海内外科技创新人才等,美国政府前所未有地加入了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之中。特别是传统上往往仅支持基础研究、国防研究和其他公益性研究的联邦政府,或是制定政策支持研发成果转化,或是与私营企业结成伙伴关系共同研发,或是直接将联邦实验室委托给私营企业管理,从而较里根一老布什乃至此前任何时候都更多、更深、目标更明确地介入了企业、大学与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动,并直接影响了此后的小布什乃至奥巴马政府。
二是继续实施20世纪80年代里根时期业已开始的各种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政策、法规与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补充与完善。由于相关内容已在“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第四,继续制订与组织实施一系列科技计划”等部分有详细介绍,不复赘述。
三是调整技术经济内部结构,由军事科技与民用科技并举走向以发展民用科技为主,从而更加主动地支持采用民用技术以及开发军民两用技术。20世纪80年代前,民用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依靠代表着创新的尖端技术的国防技术溢出来实现。1990年全美国防科技投入仍占全部联邦科技投入的2/3左右。克林顿时期,国防研发投入逐步减少至全美研发投入的1/4左右,即使国防部资助的研发活动其重点也转向民用技术研发。一些创新的技术往往通过民用技术的“溢出效应”融入国防技术系统。
四是联邦政府的R&D投入表现出经过应用研究为主到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并举的阶段后走向以基础研究为主,应用研究为辅,基础研究赶超技术开发的趋势。在1988年前后,美国联邦政府研发支出中,基础研究已超过应用研究。克林顿政府时期,这种情形更趋明显,并表现出赶超技术开发支出的趋势。如表4所示:(www.daowen.com)
表4 联邦研发投入在三种主要研发类型间的分配(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根据htlp://www.nsf.gov/stalislics/整理。
五是知识生产、知识扩散与知识应用各个环节都得到空前强化。1992~2001年,美国年均获诺贝尔奖约为3.8项,知识生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同时,通过颁行《1995国家技术转让与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技术扩散提供有利环境,通过以政策支持、税收减免、激活风险投资为成果商品化与产业化提供手段,美国知识的循环流转与推广应用速度大为加快。到2000年,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约80%,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
六是企业作为研发投入、执行主体与创新主体的趋势更趋明显,中小企业创新地位不断上升。1992~2001年期间,产业界研发投入已稳居第一。其中2000年产业R&D投入为1837.03亿美元,占全美R&D投入比例已达69.4%。1990年前近40年间,产业研发机构所获全美R&D经费比例一直在70.7%以下;至2000年,这个比例已达到74.6%。1990-2000年间,产业研发投入由832.08亿美元增加到1837.03亿美元,其中技术开发所获由595.68亿美元增加到1386.08亿美元,所占比例由71.6%上升到75.5%。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核心主体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但与西欧、日本往往以大企业为主进行新技术开发不同,在继续保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同作为创新主体的同时,美国大企业的影响与地位呈下降趋势,中小企业则表现出更加强劲的创新势头。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现代高技术都主要依靠中小企业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并最终走入全球市场。
七是战略性新兴高技术支柱产业为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经济的发展最终要依靠产业的支撑。克林顿时期美国经济振兴主要依赖于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等战略性新兴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其中,现代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在克林顿总统第一任期末已达2/3,第二任期末已近4/5。作为重要战略性新兴高技术支柱产业的IT产业的贡献如表5所示。
表5 1992~2000年IT产业贡献的GDP(单位: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丁溪.美国经济.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311
八是合作研发特别是跨国合作研发国际化活动日趋活跃改变了既往科技自主创新的模式,推动了创新模式的进化。1991~2001年间,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企业开发利用外部(尤其是研发)资源的努力较之20世纪80年代更加明显。美国企业(研发)合作主要有公会、研究组合、战略性技术联盟等形式。同时,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外的研发机构、R&D支出数以及国外企业在美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大幅增加。其中1997年全美在22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166个跨国公司共设立了186个海外研发机构,较之此前大为增长;全美企业在国外的研发支出为140亿美元,为1986年46亿美元的300%以上。合作研发的系统(集成)网络式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封闭式创新”模式,进一步促进了创新模式的跃迁。
九是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与健全。美国国家创新体系形成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改进于1980年至1991年里根一老布什时期,调整完善于1992~2001年克林顿政府时期。无论是加强对科技自主创新的政府干预,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大学的伙伴关系,由重军轻民到军民并重及至更加注重开发民用技术与两用技术,强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以及成果转移与应用各个环节的不可偏废,还是对中小企业的政策鼓励,对(跨国)合作研发活动的支持等,都体现了克林顿政府对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值得指出的是,日益频繁的对外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加之几乎超出其他OECD国家总和的巨大R&D支出,使得美国国家创新体系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并形成此间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又一特点。
克林顿政府在新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依靠科技自主创新调整与提升经济结构,在短短十年内便抢占了世界科技、经济制高点的历史与经验,给人以深刻启示:
面对经济“滞涨”的局面,克林顿政府实施国家创新战略,促使美国经济取得了空前的连续123个月的高速增长,一举实现了30多年前HUmPhrey-HaWkinS立法所确立的国家政策目标。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经济时代,政府应该主动承担起建设创新型国家(区域、城市)的重任,毫不动摇地高举科技自主创新的大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依靠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低收益的传统增长方式迅速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轨道上来。
必须建立由宪法、基本法、一般法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组成的较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必须制订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落实创新战略,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创新型国家的共同经验。我国科技自主创新已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等,宁波市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科技政策与法规,但部分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等制度性规定间不尽协调、一些创新领域尚未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部分政策法规与措施已落后于形势发展等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美国创新的历程与规律证明,科技自主创新应实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在事关国计民生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战略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前沿高技术领域,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具有一定基础与发展前景的产业等重点方面谋求突破,并纳入国家(区域)科技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支持。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确定的16个重大专项等重点科技领域,宁波市也正就《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确定的重大专项开展研究,但与国际科技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市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不少距离,应及时组织力量进一步研究确定新的重点科技领域且及早实施之。
美国研发强度一直稳定在2.5%左右。(注:宁波的研发强度多年来一直在1.5%左右。)因此要保证财政R&D投入总量随着经济发展不断稳定增长,并使全社会研发强度尽快达到2.5%;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广泛吸纳各方面资金特别是创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投资领域;要及时调整财政R&D投入内部结构,使财政R&D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开发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向基础研究、竞争前的共性技术方向倾斜,同时注意提高财政R&D投入使用效率。
美国科技创新史证明,人才,包括科技研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家)以及行政管理人才,是科技自主创新的终极决定者。人才的聚集,一靠培养,二靠引进吸纳。既要培养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也要培养在职人才。既要引进国内人才,也要重视从国外吸纳人才。特别是要培养、引进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拔尖人才、领军人物、战略科学家、科学大师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稀缺人才。人才的使用,一要充分放手,二要科学评价,三要注意激励,四要适度节制。应注意人才使用上的“可持续发展”原则,防止不负责任的“破坏性使用”或“掠夺式使用”。人才的爱护,一要保护其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二要为其充分发挥创新才能以及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提供必要的软、硬环境;三要及时纠正人才工作失误,使人才免受不必要的困扰。
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自主创新过程中,企业是无可争议的创新主体,其中中小企业甚至还具有许多大企业所不具有的创新动力与优势。但囿于传统意识、现有国情、体制等因素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并未得到应有重视。应该通过卓有成效的舆论宣传与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研发执行的主体、研发成果应用的主体。
发展模式转型的核心是产业提升。产业提升一靠现有制造业的产业链尽量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二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开拓新的“蓝海”市场。克林顿时期经济振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发展信息、纳米、基因技术等新兴高技术产业以及培育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当前,应按《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等的精神,重视区域特色、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重点培育与发展新能源产业、网络通信技术与软件产业、生物工程与基因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卫生健康与新药技术产业、海洋技术产业、创意动漫等文化产业以及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开放式创新是指从外部搜寻、获取和利用创新资源,通过双赢的协同合作、内外创新资源的整合实现创新,使研发投入获得最大的商业化价值。”美国的实践证明,全球化背景下的科技创新往往表现为一个以创新利益相关者为基准的多主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复杂的反馈过程。因此,要注意以全球化的视野,不断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充分挖掘与整合国内外两种创新资源,有效撬动、利用和分享外部价值进行“开放式创新”。除了国内企业间的合作创新、国内企业与政府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机构任一二者间或三者间的合作创新外,尤应加强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政府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双边或多边间的合作创新。
美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是保证国家创新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当前,面对研发全球化与区域化竞合关系日益明显的态势,除了从功能结构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各具特色与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以及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五大创新体系”外,还应从空间结构上注意企业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行业/产业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以及初露端倪并日益明显的国际科技创新体系之间的有机衔接,从而保证国家(区域)创新体系既完整、开放,又协调、高效,最大限度地凝集各种创新主体、创新资源,最大限度地保证有效运行,并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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