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当年的豪言壮举,高德良仍然引以为豪。
在信中,高德良以“个体户有没有前途?目前对个体户的税收政策是否合理?是扶持个体户,还是限制?”等8个问题开篇,慷慨直言道出了当时个体户的困境和疑虑。
高德良在信中提到,“周生记”与外商谈判在香港代销太爷鸡,在深圳、珠海设点经销,如要扩大必须增加人手,一增加人手,就是“雇工”。个体工商业者的地位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样算不算“资本家”?是“红色”还是“灰色”?法律上能不能保证“他”的地位?
市民排队购买太爷鸡(www.daowen.com)
高德良还以“周生记”为例,指出当时国家对个体户税收政策的不公平。“国家对新办企业可以免税一段时间,但作为‘私人企业’,新办却没有喘息期。‘周生记’开办花了3000多元,但从第一天起就征收重税:营业额征收3%的工商税,还有所得税,如此重税必然减弱个体工商业的竞争力。”
高德良还反映了当时国家银行对个体户贷款的限制。信中写道:“当时‘周生记’要求贷款3000元,仅贷了1000元就被宣布到政策界限了。要求再贷,答复是‘对周生记的扶持到此为止’。即使银行经过调查,认为需要3000元资金维持经营,也因政策限制,无法再给予贷款。”高德良还提出,他经营“周生记”太爷鸡和饲养出口中猪,实际上是一个人拥有两家企业,按政策是不允许的,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在信的开头和结尾,高德良坦率地道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建议要有法律去保障私营企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所有。文中这样写道:“所有这些,都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深思。因为对个体户的政策也是我国当前经济改革的重要一面。”“我们在政权归无产阶级,社会生产资料国家占绝对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允许一些照目前的理论解释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存在。将来,革命实践和由此而产生的理论对这些经济形式的解释如何,待将来去论断。”“在目前的历史时期,只要这些‘资本主义’经济不以非法的手段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触犯国家的法律,我们国家就要有法律保障这类实践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所有,这是我们进行经济改革和探索新路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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