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的现状,可以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数量、注册部门分布、产品地区分布以及产品类别分布等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1.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
《中国地理标志发展报告(2013)》对全国各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在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3年,吉林省拥有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为65个,居全国第21位。从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上看,吉林省与位居第一位的山东省(392个)差距较大,山东省是吉林省数量的18.7倍。从产值总规模看,四川省以1999.37亿元高居榜首,吉林省为280.7亿元,居第16位。山东省有19个县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在5个以上,而吉林省只有集安市1个县。山东寿光市1个县有18个地理标志产品,而集安则只有7个地理标志产品。从这些调查数据可见,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还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近年来,吉林省加大了对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视程度,地理标志产品的数量有所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地理标志注册目录,对2008—2017年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统计。截止到2017年第三季度,吉林省共获得原工商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61件。由于缺乏官方的统计数据,笔者对自2001年到2017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批准公告进行了整理,结果显示根据相关管理与保护规定,吉林省获得国家质检局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共49件。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自2008年开始地理标志认证和保护工作,截至2017年底,吉林省获得19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批准注册。除特殊说明外,本研究所用数据都是根据原质检总局、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农业部网站资料整理,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结果显示,吉林省获得原工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数量较多,说明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较为充分,但是在专门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业部,认证数量较少,说明对于商标注册保护较为重视,而对于专门的农产品类别的商标保护或者产权保护来说,重视程度还不够。
表3-7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注册部门及数量分布
续表
从各个省市的横向比较来看,吉林省目前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总数量处于中下游的位置,在31个省市区中排第24位。在东北地区四省一区中排名靠后。从各个登记注册部门看,在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产品,吉林省在31个省市区中排第19位,原质检总局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吉林省排在第18位,而在农业部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则排在第26位。因此,吉林省发展地理标志保护,尤其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任重而道远。
图3-7 吉林省2002—2017年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年度增长变化
由笔者的统计可见,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迅速发展是从2008年之后,按照时间序列看,吉林省自2007年开始,获得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总数开始出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分别从三个行政主管部门的注册数量来看,吉林省获得原国家质检总局保护的地理标志数量一直呈现较为稳定的起伏增长趋势,在2008—2011年与2015—2017年两个时段内增长趋势放缓。自2006年开始每年新增数量都在3件左右,个别年份新增数量达到7件(2011年)、5件(2006年)、4件(2008年与2012年)。由于无法找到原工商总局批准的2008年之前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因此在图中没有显示这一部分数据。原工商总局在2008—2017年一直处于明显的增长态势,除了2015年外,每年新增数量都在5件以上,尤其是2009年达到11件,2016年达到8件,2012年、2013年和2017年也都属于增长较为显著的年份。2008年,吉林省获得农业部注册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7件,2009年、2011年、2012年、2014年这四年都没有新增保护农产品,2013年和2016年仅1件,2010年和2015年各获得3件,2017年获得4件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由此看来,农业部地理标志保护获取的年度之间变化较大,自2017年吉林省确立“品牌年”后,增长趋势明显。
2.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注册
我国国内由原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各自针对地理标志注册、等级和管理有自己的法规依据与侧重方向。因此,地理标志产品审核批准的国家主管机构有三个。地理标志可以是初级产品,也可以是加工产品;可以是初级农产品,也可以是工艺品如松花砚;工业加工品如葡萄酒、白酒、粉条、粉丝、矿泉水等。但是地理标志保护对象中主要是由农产品占主体。农业部全部针对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原工商总局除了部分工艺品与食品加工品外,也绝大多数(吉林省91.8%)针对农产品实施保护;原质检总局对于白酒、葡萄酒、加工食品等保护较为侧重,相应的农产品比重(71.4%)较之其他两个部门略低。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在三个部门登记注册情况如图3-8所示。
图3-8 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注册部门分布图(截至2017年12月)
如图3-8所示,地理标志产品只在一个部门登记注册的最多,占81.48%;在两个部门登记注册的占17.59%;在三个部门都进行登记注册的只有万昌大米一个,占0.93%。
表3-8 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重复保护情况(截至2017年12月)
由表3-8可见,吉林省共计获得三个部门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9件,在这些地理标志产品中获得双重保护的情况是:有16件产品在原质检总局与商标局同时注册,获得原质检部门和原工商部门的重复保护;有5件产品同时获得原工商总局和农业部共同保护;有1件产品同时在原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登记注册。其中,万昌大米获得了“三重保护”。可见,同时获得原质检部门与农业部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较少。这也在另一方面说明了原质检总局对农产品的保护比例较低,由于保护对象的侧重点差异,导致与农业部对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的重合度较低。同时在原质检总局和商标局进行登记注册的农产品占比例较高,近一半得到原质检总局保护的农产品同时也得到了原工商部门的地理标志保护。如果剔除重复保护项,则吉林省在三个部门得到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数量为108个。
3.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地区分布(www.daowen.com)
由于原质检总局登记注册的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吉林长白山五味子、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吉林长白山香菇、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吉林长白山灵芝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涵盖了通化市、白山市、吉林市、延吉市,因此这7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归属地都包括这4个地市,在计算时是分别相加的,因此最终合计总数与原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登记核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有所不同,原质检总局合计总数增加了12个,农业部合计总数增加了9个。
表3-9 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注册数量区域分布
吉林省的地理标志产品在注册的数量上,各地市间都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不均衡。通化市凭借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结合特色产业的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在吉林省居于首位。在商标局的登记注册的产品数量上,通化市的数量占全省的18%,白城市以10件产品居于第二位,延边州与松原市居于第三位(8件),长春市和四平市都获得7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吉林、辽源、白山市分别只有4件、3件和3件。在原质检总局的登记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中,通化市与其他地市的差距拉大,通化市拥有16件原质检总局核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白山市拥有10件,白城、延边分别拥有8件,吉林市、松原市获得7件地理标志产品,而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则都是获得1—2件地理标志产品的核准保护。在农业部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差异更为明显,通化市拥有8件,吉林市拥有7件,这两个地市占全省的1/2强。另外白山市拥有6件,延吉市拥有4件,松原、长春、四平、辽源四个地市截至2017年还没有一件地理标志产品在农业部进行登记注册。综上可知,通化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与品牌建设走在我省前列,地理标志注册总量位居冠军。白城市、延边州、白山市、吉林市、松原市,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注册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吉林省要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应增加消费者需求程度高、认可程度高、支付意愿高的优质产品比重。
4.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类别分布
吉林省注册的地理标志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占所有申报注册地理标志的85.27%,其余的占14.73%,共计19项,属于酒类、调味品、腌渍食品、工艺品、加工食品等。此外,如上所述,由于有一部分产品同时被两个或三个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就导致重复申报的情况,即这些产品被重复统计,因此为了得到吉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确切数量,应当剔除这些重复地理标志产品。在进行剔除后,对吉林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的产品类别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分布主要聚集在粮油作物、中药材、畜禽产品等。
具体分布情况如图3-9所示,我省粮油类产品地理标志比重最高,包括谷物、豆类、杂粮杂豆类、油料作物等,占34.26%。这37种产品中又以谷物最多,达到22种,其中大米占绝大多数,除了公主岭玉米、四平玉米、乾安糯玉米这三种玉米作物外,其他19种都是各地的大米地理标志。可见,吉林省的大米品质优良,但是在品牌建设上过于分散,不能拧成一股绳,握紧拳头冲击市场。豆类作物的地理标志主要是敦化小粒黄豆。吉林省的杂粮杂豆类地理标志产品较多,共有7种,油料作物有4种。此外,还有粉条和粉丝也归入粮油产品类中。但是吉林省的薯类作物的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目前还是空白,吉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理纬度以及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方面相似,但是薯类作物的发展差别较大。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有武川土豆、乌兰察布马铃薯、达茂马铃薯、阿荣马铃薯等多项薯类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居于其次的是中药材,由于长白山的地缘关系,吉林省的中药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具有传统的历史生产优势。因此,吉林省中药材方面的地理标志产品较多,数量占总数的16.67%。吉林省畜禽产品类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包括家禽牲畜、奶制品、蜂产品等,占总量的14.81%,排在第三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中的规定,蔬菜包括黑木耳、香菇等菌菇类,由于吉林省的菌菇类产品较多,蔬菜类占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总量的11.11%,排在第四位。吉林省酒类产品较多,主要是山葡萄酒和各地特色白酒,导致其他类产品,主要包括酒、醋、烟草等也达到地理标志产品总量的11.11%,与蔬菜类产品的地理标志数量同列第四位。水果类包括干果数量不是特别多,仅占总量的9.26%。事实上,吉林省山区有许多干果的品质优良,但是还没有在地理标志注册申报中得到重视。工艺品主要是松花石和松花砚两种产品,而水产品只有查干湖胖头鱼由原质检总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占0.93%,体现了吉林省目前水产养殖业发展相对缓慢的特点。
图3-9 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种类分布
地理标志的产品类别分布,体现了我省农业生产结构的特点,粮油作物、杂粮杂豆占比较高。粮食作物中大米的数量尤为突出,玉米同属于黄金生产带,但是形成的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相对较少。缘由长白山区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与资源禀赋优越,中药材的发展条件得天独厚。但同时也反映了由于先天自然条件的限制,水果、蔬菜,这些附加值较高、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鲜活农产品发展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水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与品牌建设较为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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