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 我省于2017年2月成立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12月全面建立湖长制,目前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并延伸到村级河湖长全覆盖。
2020年省级河湖长巡河湖48人次,市级河湖长巡河湖524人次,县级河湖长巡河湖1.4万人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10.8万人次,村级73.8万人次。全年排查并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13个,其中我省各市县自查自纠发现问题488个,完成整改479个;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338个,完成整改294个;省河长办两次暗访发现问题195个,完成整改140个。通过持续清理整治,我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评选活动。安康市2人分别获得“巾帼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称号;召开全省示范河湖创建现场推进会,推进示范河湖和示范县乡创建活动,对商洛、汉中、安康等市示范河湖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汉中市“五制”并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入选水利部河长办、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编印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
☆水政管理和水利立法 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水工作方案》,完成5项行政许可事项认领。梳理“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40项,完善各类监管数据。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示工作,汇总形成了2019~2020年“双公示”信息台账。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所有审批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全年共受理水行政许可项目80件(其中水保方案63件、检测乙级资质12件、取水许可1件、初步设计审批1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1件、涉河建设项目2件),办结行政许可项目76件(其中准予许可70件、不予许可4件、不予受理2件)。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2020年度立法计划,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务会2次审议,2021年有望审议颁布。《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草案已报省司法厅待审。提请省人大常务会废止了《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全年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等5次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厅现行24部规范性文件和9部政府规章提出了清理规范的意见。对《陕西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16份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综合执法 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全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34起,86件陈年积案办结“清零”,依法打击了水事违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5批次,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承办了申请对西安市水务局做出的《行政处理与处罚决定书》复议案件1件。举办水利法治培训班1期、140多人参加培训,全面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组织和能力建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长江流域省级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确保了江河安澜。制定《全省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省水利厅和5个市级水利部门受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表彰奖励。
☆节约用水 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建立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确定我省2020年度11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导督促检查14个县区完成创建任务,2019年建成的11个县区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我省累计40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域;指导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建成节水型机关87家;与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节水公共机构、节水校园创建,命名115家节水型公共机构、87家节水型中小学校、18家节水型高校;与省工信厅联合命名8家节水型企业,遴选出3家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启动开展节水载体信息统计登记工作;建立全省节水宣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创新宣传模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线上主题宣传活动,参与互动人数达40余万人次;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节水教育融入校园德育教育当中,联合西安市和略阳县开展“古都携手山城 节水结伴前行直播活动”;走进铁一中开展“节水进校园”暨“我的节水故事”征文活动。
☆水利投融资 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及省级发改、财政部门汇报衔接。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稳增长形势严峻和水利建设任务繁重的压力,在有效巩固和稳定公共财政水利投入规模的前提下,充分把握国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力度的大好机遇、协同开展水利工程补短板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投融资稳定增长机制,努力扩大水利投资规模。2020年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8.87亿元,是2019年的6.5倍。同时,经积极磋商,与中国银行陕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分行等金融单位在支持领域、融资利率、资本金比例、贷款期限等方面提供实质性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与2家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水利工程补短板专项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设立水利专项信贷计划融资总量800亿元信贷额度,为我省水利工程补短板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www.daowen.com)
☆河湖管护 2020年先后召开河湖划界工作专题会和省属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推进会,派出督导检查组,督促全力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进度。截至2020年底,规模以上71条河流、1平方公里以上河湖4处全部完成划界;规模以下(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千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划界1147条28531.73公里;水库工程完成图纸划界418座。编制完成了107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1958条(个)市、县、乡级“一河(湖)一策”、2059条(个)“一河(湖)一档”,修编省级9条重要河湖“一河(湖)一策”。积极推进示范河湖和示范县镇创建,各地共创建示范河湖403个、示范县镇203个。分别与四川省、甘肃省签署《跨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指导并督促各地完成了113条/段有采砂任务河道采砂规划,推动河湖岸线利用项目和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核查河湖岸线利用违法违规项目148个,目前已清理整治27个。积极推进23个河湖违法项目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共出动3.09万人次、巡查河道 33.596万公里,查处违法违规采砂问题180个。加强重点河流生态敏感河段采砂监管,取缔秦岭六市砂场48个,约谈黄河大北干流县级河长及有关主管部门责任人16人次。坚持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落实并公布11个市(区)175个重要河段的采砂管理责任人,完善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规划审批、许可规范化管理,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水管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有改革任务的县区全部出台了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或方案。全省102个县区落实了管理机构和人员,有3.85万处集中供水工程落实了管护责任,占3.92万处集中供水工程的98.2%,有3.7万处工程实现了产权量化并颁发证书。全年落实中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33亿元,比上年增加11.38%。
☆水利科研 2020年下达23个省级水利科技项目补助资金1010万元;完成《引汉济渭水资源监控手段及信息化应用模式研究》《陕西省水利信息化云服务支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等30个科技项目验收;《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等2019年度4项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规程》等2项标准和规范获批;申报4项陕西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中,《结构性黄土力学及其工程应用》和《黄土区林草-土壤系统修复机理与近自然经营关键技术》分别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组织编制“十四五”水利科技规划,修订出台《陕西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水利行业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出获奖论文54篇;成功举办第二十七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水利新技术展,被农高会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展示奖”。
☆水利移民 “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8.27亿元,其中水库移民直补资金17.37亿元,项目投资30.9亿元。共有9座大中型水库纳入后期扶持,新增后期扶持移民人口7957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水库移民全部实现脱贫,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底预计可达到12549元。
2020年,共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9亿元,其中后期扶持移民补助资金4.8亿元,项目投资6.1亿元。本年新增新建水库后期扶持移民人口4251人。截至2020年底,后期扶持移民总人数810836人,其中直补人口541270人,完成直补资金发放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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