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最根本的来说,是受到体制的局限和应对跨国企业挑战的能力不足。体制方面发展的局限是民营企业的外部环境,而应对国际竞争则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实力体现。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统一的结果。因而,分析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笔者将从民营企业内外部因素切入,从哲学与逻辑的一般性原理方面进行分析。
造成民营企业发展瓶颈的因素包括政策支持(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市场结构、市场化程度等,这些因素基本上构成了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的政策是逐渐趋向于发展民营企业的(我们在第三章已经分析),尤其是国务院于2005年和2010年出台的两个36条,即《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在法律层面和政策层面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发展仍然感到空间狭小,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持力度不够,其原因在于政策执行者的落实程度不够,因而,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两会”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正在着手制定新36条的贯彻细则。”[1]
然而,笔者依然认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仍然不能够有实质性的突破。原因在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发展到了极限,但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这具体表现在:第一,政府仍然垄断着公共领域以外的许多资源导致国有企业的独享,在这一点上,我们无论是从历年《福布斯》的世界五百强企业,还是从《财富》的五百强企业上榜名单来看,民营企业上榜数目不超过三家,而国有企业的数量却在不断地增加,并且在世界五百强的前十名中占有一定地位。这些上榜的国有企业对资源的独占性表露无遗。同时,从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数目来看,80%以上皆为国有企业,而这些国有企业的“老板”大多是(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国资委是政府部门,即政府控制着资源,对资源的垄断无形中挤占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第二,政府控制资源致使国有企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社会心理。对于中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社会民众从个人权利角度,更愿意或者倾向于在国有企业工作,这就从社会心理上压倒民营企业,产生了心理优势。这种社会心理既是这种现实的社会民众体现,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我国传统的儒家治国的思想使得家天下和官本位的思想严重,这种思想对整个社会的创新性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不利于个性的张扬与发挥;同时,对民营企业家的思想观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观念使得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天然地变得狭小。
因此,笔者以为,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到了相当的高度与深度,整个政治体制必须相应有所突破;如果政治体制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调整与改变,经济体制改革的空间仍然十分狭小,从而使得民营企业的发展“雷声大、雨点小”,在发展空间上对民营企业产生了束缚与制约。所以,民营企业战略领导者应该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在特定的政治框架内,谋取民营企业的发展。这就是民营企业的内部问题,也就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内部因素。(www.daowen.com)
外部环境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但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因素。对民营企业来说,在我国目前及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必须通过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赢取市场,与跨国巨头展开竞争。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民营企业实体来说,制约其发展的内因可能有多个因素,但是就整个民营企业的发展而言,却往往有着诸多共同特点,特别是在目前民营企业所处的生存环境下,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遭遇的内部瓶颈也有着高度的相似性。笔者认为,从现有的可观察层面来看,民营企业的内因主要体现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与经营战略(这也是本书第四章所分析的问题)等三方面。这三个方面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由于在上文笔者已经分析过,不在此赘述。
对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这也是本书分析的民营企业)而言,民营企业的发展必须要走上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与世界五百强企业一比高低,但是现状是民营企业面对国有企业在国内的竞争已经不可比拟,更不必说与跨国企业的竞争。因此,增强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势在必行,民营企业战略领导力是保持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提升民营企业战略领导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