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草商荣耀:勇闯天下,传承四千精神

草商荣耀:勇闯天下,传承四千精神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2-8 草商的主要特征如果人们试着找出具有四千精神的商人群体代表,浙江温州、义乌地区的商人或许会是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这也从某种角度反映了浙商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1982年8月5日,经过调查之后,谢高华领导的义乌县委作出了一个当时令所有人认为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措——正式开放义乌湖清门的小商品市场。同时,以浙商为代表的个体户闯出了一条血路,可谓真正的敢为天下先。

草商荣耀:勇闯天下,传承四千精神

草商,指富有冒险精神和实干主义,从草根阶层起家的商人,他们为生存而奋斗,凭经验管理、靠直觉做事,敏于行,讷于言,拙于思。这些人四处奔跑,永不疲倦,永不言败。

草商阶段,宏观上讲,是自改革开放后一段较长的时期,大致是从1978年到1992年这一段时间,处于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因此,我们把它归结为制度外在期;同时,对民营企业而言,整体上是处于“草商”阶段。从政策和法律角度来说,也没有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枷锁。在此环境中,民营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要求生存谋发展,吸取历史教训,敢为天下先,具有“跑遍千山万水闯市场、吞尽千辛万苦办企业、道尽千言万语拉客户,想尽千方百计拜访成功”的四千精神,有常人所无的胆识与魄力,有着先知先觉的敏锐力,还要稍微具有市场意识和知识(参见图2-8)。

图2-8 草商的主要特征

如果人们试着找出具有四千精神的商人群体代表,浙江温州义乌地区的商人或许会是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这也从某种角度反映了浙商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而提到义乌,人们首先想到是规模宏大的义乌小商品城(参见图2-9),琳琅满目的小商品、熙熙攘攘的中外客商,而这一切的出现都与一个人息息相关——1980年代的义乌县委书记谢高华。

1980年8月,义乌一个普通的小商贩冯爱倩摇着她的拨浪鼓进城,为了给贫寒的家庭找一条生路,她偷偷摸摸地在县城摆起了小摊,受其影响,义乌北门慢慢地聚集了20多个摆地摊的人。然而,在当时摆地摊是不被允许的,政府专门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突击检查这些摆地摊的人。冯爱倩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想要为自己讨个说法。1982年5月的一天,冯爱倩将当时的县委书记谢高华堵在了县委门口,询问为什么政府不让百姓摆地摊,谢高华将其请到办公室听取她的诉说之后,经过研究,政府决定不再阻挠百姓摆地摊。正是在那一年,“鸡毛换糖”正式被义乌的工商部门认可,而冯爱倩成了义乌第一个取得“鸡毛换糖”许可证的小商贩,这份许可证也是义乌第一本个体商业营业执照。1982年8月5日,经过调查之后,谢高华领导的义乌县委作出了一个当时令所有人认为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措——正式开放义乌湖清门的小商品市场。这里成为义乌第一代小商品市场的雏形,从此义乌的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势头一发不可收拾,最终闻名中外,义乌也被认为是一座建立在市场上的城市,而谢高华本人则被誉为“神州第一市接生人”。

图2-9 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

中国小商品城(宾王市场)于1995年11月29日建成开业,为中国小商品城的三大主体市场群之一,占地面积209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由5个交易区块、国际贸易中心和义乌数码城7个部分组成,拥有商位5 700余个,经营主体1万余人,主营服装、针织内衣皮革纺织品床上用品、出版物和数码产品等7个行业商品。

可以说,义乌这群采用“鸡毛换糖”式开启民营企业经营之路的小商贩,是当时中国各地出现的“草商”群体的缩影。随着政策的好转,草商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有民营企业家竟然“胆大包天”——均瑶集团的创始人王均瑶开创了国内民营企业包机第一例。当然,这都是在国家政策逐渐趋于规范和开放的前提下出现的,草商群体的发展加速了相关政策的出台。

1979—1981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宏观调控,用以抑制1978年的经济过热。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改革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个体经济的发展;但是,在调控期间各地个体经济的发展仍然较为迅速。

1980年8月,中央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6]。将发展个体经济作为解决就业的一条途径,提出“鼓励和扶持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1980年8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个体劳动者协会;12月,温州发放第一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共计1 844户,个体户章华妹领取了中国第一份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工商证字第10101号。

198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100万户[7]。同时,以浙商为代表的个体户闯出了一条血路,可谓真正的敢为天下先。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指导方针,“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8]

1984年1月,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决定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受此驱动,很多人“下海”从商(新中国成立后共有三次下海经商浪潮,这是第一次,其后两次发生在1987年和1993年),而该年被称为公司元年[9]。这一年出现了明显的公司热,而公司热则是经济过热的反映。针对此现象,中央1985年和1986年花了两年时间实施第二次宏观调控。即便是这样,在第二次调控的开局元年,温州瓯海登山鞋厂率先在全国使用“股份合作企业”名称;而股份制企业试点全面开展则要等到1992年,这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的成型,这是我国经济体制上的重大突破[10],这一次浙商再次扮演了“领头羊”角色。第二次宏观调控的1986年是“七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求加快经济发展的呼声很高。因此,第二次宏观调控并未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造成多大的影响。相反,各地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发展。当年12月5日,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从此,数以千万计的城乡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全国性组织。兴起于1984年的乡镇企业在1986年可谓异军突起。1986年底,乡镇企业的总数已经发展到1 515万家,劳动力近8 000万,向国家缴纳税金170亿元,实现总产值3 300亿元,占全国总值的20%,“五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悄然出现[11]。而乡镇企业只不过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变异。(www.daowen.com)

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党的十三大[12]提出了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即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并第一次公开明确地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和发展,并提出党对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是鼓励、保护、引导、监督和管理。中国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迎来了第一次高峰期。民营企业的这一轮发展高峰期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受益于政策取得的,虽然两次宏观调控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没有阻碍其发展的势头。当然,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有这时期的“原生代企业家”魄力的功劳。因此,1987年被吴晓波看作是“企业家年”[13]

1988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私营经济的地位,进一步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但两年的经济过热,催生了通货膨胀等问题。基于此,中央开始治理整顿,实施第三次宏观调控,采取财政紧缩政策和货币紧缩政策是“双紧”政策,加上1989年的政治风波及其后续问题的大背景变化,严重通货膨胀被迅速有效地抑制,但中国经济增长也陷入了一年多的滑坡和市场疲软。在此期间,反对改革的人乘机大肆宣传,极左思想漫布北京。1990年是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声浪中度过的,而首当其冲的是浙江温州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在经济政策和政治环境双重影响下,受到沉重的打击,跌入低谷。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被捕入狱,或把个人拥有的企业交给集体,化私为公戴上“红帽子”;农村一些地区也出现倒退现象,有人借口“壮大集体经济”,要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这种社会舆论和社会环境,带来的是民营企业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一场声势浩大的姓“资”姓“社”的大讨论的就此展开。1991年邓小平在上海视察时说:“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14]。上海《解放日报》刊登署名皇甫平的文章,宣传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思想,却遭到反对改革者的指责。

在制度外在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并未突破,中央通过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彼时,民营企业的称谓尚未出现,出身草根的他们被冠以“草商”之誉,因而在这个时期也是民营企业的“草商”阶段,这种特性决定了战略领导者需要借助个人的胆识、魄力,发觉商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闯敢干,才能创出一番事业来。以温州个体户营业执照、股份制为标志,下层(农民、个体户)自发的制度创新推动中央政策的走向,实际上是部分承认私有性。当这种自发的经济行为牵涉到政策、法律、理论的禁区或空白时,地方政府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往往勒令其停止,而这些情况则为中央的决策提供可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促使中央作出政策取向的改变或更正,而中央对待事件的态度,取决于高层之间的博弈。需要指出的是,在改革的前期(1992年前),这种博弈往往是思想意识形态的交锋,是中国传统的农耕经济意识与西方的契约经济意识之间的拉锯,更深层次的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若大规模的个体经济行为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中央以宏观调控给予回应,防止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即便是这样,大胆的个体私营经济仍然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只是在1989—1991年间因特殊的环境,个体和私营经济进入了低谷期。这种跌宕起伏的形势博弈是民营企业需长期面对的。归根结底,这个时期民营企业能够大发展的原因在于“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15]

谈起“草商”绕不开“温州八大王”。“温州八大王”是改革开放时温州最早的民间商人。

所谓“八大王”,是活跃在流通领域的8位经营大户,他们分别是:螺丝大王刘大源、五金大王胡金林、目录大王叶建华、线圈大王郑祥青、矿灯大王程步青、供销大王李方平、机电大王郑元忠和旧货大王王迈仟。他们凭着灵活的头脑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率先开始了个人创业,并大跨步成为富得冒油的柳市有钱人。

在改革开放初期,“机电大王”郑元忠骑着摩托车,在他贴着马赛克的3层小洋楼与作坊工厂之间招摇过市,甚是得意。但是好景不长,1982年1月,中央下发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八大王”的商品经济行为就被列为大案要案进行查处,被指控是在搞投机诈骗,理由是“赚钱这么多就是资本主义”。

1982年,“八大王事件”让这8个人一夜“举国闻名”,一度压得温州民营企业抬不起头。1984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袁芳烈深感“八大王案不翻,温州经济搞活无望”。他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全部案卷进行复查,得出结论是,“除了一些轻微的偷漏税外,八大王的所作所为符合中央精神”。用唯物主义的眼光看,这八个人是市场经济中先富起来的个体私营经济的代表人物,是民营企业的希望,是民营企业家的榜样。

1984年4月,“八大王”被平反。被释放出来的郑元忠就决定再战江湖。很快,郑元忠就东山再起。当年的“机电大王”郑元忠,现在仍然是温州叱咤风云的人物。郑元忠成立了精益集团,并在短短几年之后,联合十余家企业组建庄吉集团。如今,庄吉集团已有2 000多名员工,年产值超过10亿元。

图2-10 郑元忠及其简介

郑元忠,浙江柳市人,高级经济师,现任庄吉集团董事局主席,温州市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他于1973年开始创办实业,成为“柳市八大王”中的“机电大王”。

曾经从体制上成为被打击对象,再到高调平反,“八大王”的命运转折被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烙印,他们的个人命运与中国改革开放大潮紧密相连。“八大王”事件是中国彼时个体经商者的缩影,在他们身上彰显了民营企业家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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