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农产品出口对日本市场的影响分析

中国农产品出口对日本市场的影响分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海产品对日本出口总额占对日本农产品总出口额的36%,位居第一,第二是园艺产品,第三是畜禽产品。为了缓解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从长期来看,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中国农产品出口对日本市场的影响分析

一、我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现状

(1)日本是我国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地。虽然对日本农产品增幅和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占比均在下降,但是对日本的出口贸易额仍然在不断增长,从2001年的57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82亿美元。在我国农产品对外出口的单一国家(地区)中,日本依然是我国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地,且远远领先于位居第二的欧盟地区的14%以及美国的12%。

(2)出口结构有待优化。水海产品对日本出口总额占对日本农产品总出口额的36%,位居第一,第二是园艺产品,第三是畜禽产品。

(3)出口集中趋势加强。2006年,山东、浙江、福建、辽宁、广东、江苏我国前6大出口地区对日本出口额63.3亿美元,占我国对日本出口额的77%,同比增长1.4%。在出口地区集中度加强的同时,行业集中度也进一步提高。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分析

2006年5月29日,日本开始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农产品中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物都做了明确规定。除了对65种天然和化学合成物质(主要是营养剂)不设限量之外,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对797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53 862个限量标准,对其他没有设定限量标准的执行“一律标准”,即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千克。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的总体影响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低三多”,即:增速降低,占比降低,价格走低;检查增多,退货增多,成本增多。

“三低”的“增速降低”表现为:2006年1—5月对日本农产品出口金额33.2亿美元,同比增长4.3%,而“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后,6—7月对日本出口分别减少了18%和1.8%,6—12月其出口额累计49亿美元,同比仅增长3.0%,比前5个月降低1.3%。“占比降低”表现为:虽然日本2006年仍然是我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但是占比从2001年的35.78%下降到2006年的26.47%,较2005年下降2.7%“价格走低”表现为:虽然绝对价格在上涨,但2006年对日本农产品出口价格同比上涨仅2.3%,低于农产品整体出口价格增幅2.6个百分点。

“三多”的“检查增多”表现为:据日本厚生省公布的统计数据,2006年6—12月中国输日食品查出违规案例合计334起,其中明确列明违反“肯定列表制度”第11条第3项规定的案例69起,占全部违规案例的21%。有16种输日商品先后被日本实施“命令检查”,其中适用“一律标准”的共11项;43种商品受到“监控检查”,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退货增多”表现为:2006年,中国对日本农产品的退货批次从2005年的343批次增加到476批次,同比增长39%。同时,我国也是日本废弃或退货处理最多的国家,其次是美国242批次、越南131批次。“成本增多”表现为:为符合“肯定列表制度”要求,输日农产品要经过自检、出口检验、进口商指定的第三方检验和日方进口检验等多重检测,检测项目多、费用高、时间长,检验检疫费用涨幅超过50%。这也使得2006年全年农产品出口的综合成本上升6%~15%。

三、中日农产品贸易展望和对策

“肯定列表制度”将继续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对日农产品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仍然面临较大风险。同时,受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和能源、运输费用普遍上涨,企业质量安全投入加大,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2007年农产品出口的综合成本还将不断攀升。为了缓解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从长期来看,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1.积极开拓欧美和新兴市场,实施多元化出口市场格局

加入WTO以来,对日农产品出口占比已经下降将近10%。而2006年对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3%,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同比增长25.1%,欧美市场在我国总出口中占比稳步提高。同时,新兴市场增势良好,2006年对西亚、拉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增长迅速,出口增幅均在20%以上,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9.7%。因此,减少对日本农产品市场的依赖,大力开拓欧美和新兴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出口市场格局,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www.daowen.com)

2.大力加强双方协商,积极应对贸易争端

中日政府和民间需要共同努力,推动建立中日双边贸易合作协调机制,降低贸易冲突发生的频率和避免贸易冲突升级。同时,一旦发生贸易争端,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应诉,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保护自身权益。尤其是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广泛应用于农产品贸易的情况下,企业更应该积极应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志着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已趋向制度化、法律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负面影响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存在。据中国商务部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

3.三方共同努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

三方指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具体来说,政府要因地制宜,扶持不同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农产品出口,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和预警平台;行业组织则要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各种出口产品行业商会协会和中介组织,推进“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生产形式;企业自身则要注重出口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并重的方式,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企业同时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与国际接轨。

资料来源:刘武兵,罗立彬.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贸易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07(9).

思考题

1.简述非关税壁垒主要有哪些种类。

2.试比较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对限制进口的作用。

3.什么是进口配额制?

4.进口许可证可分为哪几种?

5.绝对进口配额与关税配额、“自动”出口配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6.非关税壁垒措施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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