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关税则是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是关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如何对海关税则中的商品进行系统分类,是海关税则制定中的重要问题。海关税则中的同一商品,可以采用一种税率征税,也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税率征税。
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税则是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是关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
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税则号列(Tariff No.或Heading No.或Tariff Item)、商品分类目录(Description of Goods)及税率(Rate of Duty)。
如何对海关税则中的商品进行系统分类,是海关税则制定中的重要问题。系统分类的目的是便于征税、纳税、统计和查找。为了协调各国在海关税则商品分类方法上的差异,世界海关组织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H.S.),这是一套新型的、系统的和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www.daowen.com)
商品分类目录的分类原则是以商品的原料组成为主,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制造阶段和商品的最终用途。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协调制度》目录统计的数据作为关税减让谈判的基础。我国自1992年1月1日起也正式实施了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的新的《海关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采用8位数字编码。
海关税则中的同一商品,可以采用一种税率征税,也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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