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是指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再增加的额外的关税,这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1.反倾销税
(1)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商品以低于正常的价格输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进行倾销的进口商品以价格优势打击进口国的同类产业,因此对该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种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是指对实行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其目的是抵制外国商品大量低价进口,保护国内产业与市场。
确定正常价格有三个标准:国内价格、第三国价格和构成价格。国内价格是指相同商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第三国价格,即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构成价格是指该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后的价格。
(2)征收条件
征收条件包括倾销存在、重大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倾销存在:关键是对正常价格的界定,低于成本的销售是倾销。
重大损害:倾销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实质性的损害威胁,进口数量的激增对进口国同类产品产生了价格影响,对同类产品的生产者产生了影响。
因果关系:上述损害是否由倾销所致,由于其他因素(如需求萎缩或消费模式改变等)造成的损害则不应归咎于倾销性进口。
但是,对于倾销的认定、“正常价值”的含义、反倾销的实施方式等,各个国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产品进口加以限制,反倾销扩大化的趋势明显,成为非关税壁垒的手段之一。
2.反补贴税
(1)概念
补贴是指为了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捐款和政府对收入或价格的支持。(www.daowen.com)
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过奖励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一般按照“补贴数额”征收。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是削弱接受出口补贴的进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
(2)征收的条件
征收的条件包括补贴的存在、损害的存在、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征税的依据
反补贴税的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接受补贴的净额;以消除出口补贴造成的损害为征收反补贴税的限度;出口国政府同意取消或限制补贴后,应取消反补贴税。
要注意,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不能同时征收。
(二)差价税
1.概念
差价税是指,当某种国内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力,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差价税是随着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化而变动的,因此是一种滑动税。
2.征收方式
(1)直接征收差价税;
(2)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国内外差价税。
差价税的典型表现是欧盟对进口农畜产品的做法。欧盟对农畜产品统一市场、统一目标价格(Target Price),对进口农畜产品统一征收差价税。
征收差价税后,在成员方内部实现统一价格,又排挤了非成员方的农畜产品大量进入西欧市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