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即服务供给者提供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消费者为得到其使用价值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
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一是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二是人员移动和商品移动引起的追加性服务贸易;三是物化服务的贸易。
(一)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
要素服务贸易是指通过提供要素的方式发生的服务贸易。它包含三个组成部分:一是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收入形式表现的服务贸易,如信息咨询业等;二是以知识产权形式表现的服务贸易,如影片、唱片、电脑软件以及以商品形式转让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经济活动的发生所带来的费用交付就属于服务产品的使用报酬,具有明显的服务交易的特征;三是以劳务形式表现的服务贸易,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劳务贸易,这种贸易活动主要是通过劳动力的流动实现的。
(二)追加性服务贸易(www.daowen.com)
追加性服务贸易是一种随着商品和人员的流动而产生的服务贸易。这是因为这种服务是以商品或人员的流动为依托而发生的,如对已出售的生产资料提供的服务,像由生产厂家进行的维修、定期保养等。这种服务对原有的产品提供了某种追加效用,如延长商品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等。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人员的流动产生的种种服务,这种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如商务旅行者、旅游者、学生和病人,他们接受交通运输、旅馆、教育等方面提供的服务。
(三)物化服务贸易
物化服务贸易就是把服务物质化,通过转让服务的载体而发生的贸易行为。如人们经常使用的磁带、录像带、软盘等,这些产品其自身的物质形态并不昂贵,人们购买它是为了依附于其上的音乐、图像或其他知识,这就实现了服务的物质化,出现物化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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