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业水价改革问题分析:农村税费改革背景下的原因

农业水价改革问题分析:农村税费改革背景下的原因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渠以上供水服务由水管单位提供,斗渠以下的末级渠系供水由乡村集体组织管理。

农业水价改革问题分析:农村税费改革背景下的原因

农业水价本身很低,全国平均只有0.035元/m3,为什么如此低廉的水价还收不齐水费?税费改革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应该说对推进水价改革是有利的,为什么有些地区水价改革会处于停顿的状态呢?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推进税费改革的相关部门片面理解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水价改革的关系,把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人为的对立起来

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以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为借口,对水价改革和水费计收过程中实行“退还水费”、“夏粮征收期间不准收水费”和收回新的水价改革文件等措施来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极端行为。这种以农村税费改革压制水价改革的做法,给推进水价改革,收取农业水费造成较大冲击。

2.现行供水管理体制与税费改革后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

我国农业供水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供水管理体制。支渠以上供水服务由水管单位提供,斗渠以下的末级渠系供水由乡村集体组织管理。收取农业水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灌区直接收取方式;二是委托地方如乡镇财政所、粮食部门或村委会收取的间接收取方式。由于直接收取方式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收费成本较高,所以大部分水管单位采用间接方式收取水费。在税费改革前,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在收取农村税费的同时,一并收取农业水费;但税改后,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的工作重点不再是向农民收取税费。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水费收取方式受到强烈的冲击,一是乡村集体代收水费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二是收费成本相对增大;三是乡村集体借收取水费时机搭车收费或截留部分水费用于补偿以前的债务现象重新出现。(www.daowen.com)

3.末级渠系质量差导致供水服务质量下滑,阻碍水价改革进程

日趋不良的末级渠系工程状况和不完善的计量设施导致我国绝大部分灌区不具备计量收费的条件,计量收费难以推广,供水服务质量下降,为水价改革和收取水费带来很大的阻力。特别是取消“两工”后,由于引导用水农户自觉管护末级渠系的政策、措施没有相应建立,灌区渠道清淤投工“一事一议”时,“不想议、不会议、议不成、决不行”的现象比较普遍,末级渠系处于有人用、缺人管、少人修的状况,形成末级渠系上通下阻的局面,影响了整个农业供水的服务质量。

4.政策宣传不协调,导致用水农户对农业水价的经济承受力增强而心理承受力反而减弱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发展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收益显著增加,用水农户对农业水费的经济承受能力增强。但是,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农业水价改革政策的宣传上,一强一弱,“农民种田只交一种税”的强势宣传和农业水费是经营性收费的弱势宣传,致使用水农户产生了农业水费可能也会免收的心理预期,甚至提出了“皇粮国税都免了为什么农业水费还要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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