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行为的设定和实施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程序,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这是对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水利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创新宣传模式,有层次、有重点地推进《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2004年以来,水利部机关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讲座和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和学者讲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知识和操作实务,并把《行政许可法》作为2004~2005年普法教育和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落实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和培训计划之中;部领导带头学法普法,亲自为部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政策法规司组织召开了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对水利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广泛研讨,先后举办了5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对约500名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行政许可法》列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和培训班,对领导干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做到基本能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所赋予的各项责任、权力,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证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水利部及时印发了水利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对部机关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职责进行了分解落实。部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在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突出强调了坚持依法行政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主管部长和驻部纪检组长等部领导亲自部署、指导有关贯彻落实工作;水利部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办公室设在部政策法规司,同时在该司增设行政法制处机构和编制,具体承担组织指导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工作并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部财务经济司安排了行政许可工作专项经费,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驻部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相应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并在法制工作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设立了办公室,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其中,长江水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还分别成立了“长江委行政许可服务处”(在委办公室增设)、“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等专门工作机构,建立起“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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