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现职工福利,探究社会保障

实现职工福利,探究社会保障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包括职工就业期间的“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效保障员工的各项经济利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现职工福利,探究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包括职工就业期间的“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效保障员工的各项经济利益。

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郑州市社保局陆续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劳社〔2007〕3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7〕50号)等文件。2011年,下发《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郑人社养老〔2011〕1号)文件,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12年,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郑人社养老〔2012〕1号)文件,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13年,下发《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17号)文件,第3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同时,局、分公司除执行上述条款外,又印发“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华北油发〔2011〕47号)文件。

2012年,采油厂与九普积极沟通联系,办理了高润峰等13人的基本养老关系的转移。由之前的社保缴纳地山西省榆次市转移到河南省郑州市。2013年,在局、分公司人事处的协助下,从原来四物调至采油厂的53名正式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顺利由河南省新乡市转移到河南省郑州市。

医疗保险】

根据《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豫政〔1999〕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01〕51号)、《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劳社医疗〔2001〕15号)、《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豫劳社医疗〔2001〕13号)、《河南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试行办法》(豫人社医疗〔2010〕4号)等文件,局、分公司全体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此外,采油厂根据要求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分公司印发了《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华北油人〔2012〕5号),并细化了配套表格方便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

截至2014年,采油厂共有237人办理了异地就医制度,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异地就医办理7人,补充医疗保险理赔8人。2013年,异地就医办理13人,补充医疗保险理赔15人。2014年,异地就医办理15人,补充医疗保险理赔15人。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根据《河南省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豫劳社〔2008〕20号)、《关于转发〈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油发〔2008〕251号)文件要求,采油厂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2—2014年,采油厂共有7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www.daowen.com)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家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采油厂据此处理相关工伤事件。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采油厂处理失业保险事务时,遵照《失业保险条例》执行。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015年11月,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两个特征。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旦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由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提取、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货款本息提取、偿还省直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截至2014年底,在河南省郑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300人,在陕西省咸阳市代缴41人,河南省新乡市代缴4人,山西省晋中市代缴5人。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与现离退休人员企业补贴是逐步替代关系,以促进职工退休后待遇的社会化管理。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包括与华北石油局签订无固定期限或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1年,并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

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记载职工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划入、投资运营收益和账户储存额等情况;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按统一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的余额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即特殊年金)、企业缴费按规定不再归属个人部分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企业账户资金用于激励性年金和支付过渡性年金。

2014年1月之前的退休人员,第一次支付时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过渡性企业年金。以后每月按时支付仅过渡性企业年金(月标准)直至失去领取资格。截至2014年,采油厂合同制员工205人全部参加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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