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绩效与薪酬管理,按照效益导向、价值引领、责权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以各项指标为重点,严考核、硬兑现。
【全员绩效考核】
2014年以前,采油厂绩效考核以分公司对采油厂的经济责任制考核为主。年初,分公司下达以原油产量/销量、操作成本为主的经济技术指标及以安全责任为主的管理指标;年底,分公司对采油厂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2014年,根据《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北油发〔2014〕77号)文件要求,人力资源科下发《关于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采油一工单〔2014〕30号)以及《第一采油厂全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华北股份采油一发〔2014〕173号)。年终绩效考核从单位(部门)工作绩效、个人工作绩效、个人工作能力和个人工作作风四个方面,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测评结构的方法。
机关人员绩效 个人的绩效兑现采取所在部门成绩和个人考核成绩加权相加得出最终考核兑现分数,计算个人绩效工资。(www.daowen.com)
基层人员绩效 各基层单位人员的绩效由各单位自主考核,采油厂人力资源科根据企业管理科的单位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划块分配。
【薪酬福利】
合同制员工(原正式职工)为加快建立适应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优化收入结构,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薪酬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采油厂持续有效和谐发展,根据《中国石化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方案》(中国石化人〔2011〕537号)和《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实施方案》(华北油发〔2011〕294号)的要求,制定了《采油厂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劳务派遣员工 为维护采油厂和谐稳定,调动劳务派遣工(以下简称劳务工)积极性,建立劳务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关于完善劳务派遣工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国石化人薪〔2011〕141号)、《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完善劳务派遣工薪酬管理实施方案》(华北油发〔2011〕293号)文件精神,结合采油厂实际,人力资源科制定了《第一采油厂劳务工薪酬激励方案(试行)》(华北股份采油一发〔2014〕18号)文件,实施“三倾斜”劳务工薪酬激励方案,向关键、重要岗位倾斜,向基层一线岗位倾斜,向优秀劳务工倾斜。方案实施后,关键、重要岗位吸引力大大增强,推动岗位竞聘工作深入开展,基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劳务工群体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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