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与东盟完成FTA升级谈判

中国与东盟完成FTA升级谈判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由于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双方还同意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推动更好地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 500亿美元。

中国与东盟完成FTA升级谈判

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2015年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与东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由于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因此,升级谈判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来进一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在这次升级谈判中,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同时适用“4位税目改变”和“区域价值百分比40%”标准,涉及3 000多种产品,包括矿物、化工木材纸制品、贱金属制品纺织品和杂项制品等产品,其中有许多都是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这改变了原来“区域价值百分比40%”的单一标准,将大大便利有关企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同时,还纳入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的相关内容。

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信、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www.daowen.com)

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十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双方还同意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推动更好地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此外,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双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双方还同意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这一新议题纳入《议定书》,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以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

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 500亿美元。《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将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