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解释,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尤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的范围进行了具体阐释,规定以下各方与企业构成关联方关系。
(一)企业的母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具体解释,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具体如下: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控制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则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即为关联方关系。
(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的子公司,表明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对某一企业的投资虽然没有达到控股的程度,但由于其子公司也拥有该企业的股份或权益,如果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对该企业的投资之和达到拥有该企业一半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则母公司直接和间接地控制该企业,表明母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企业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单位、信托基金等。
(三)受同—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认为,两个或多个企业有相同的母公司,对它们都具有控制能力,即两个或多个企业如果有相同的母公司,它们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都由相同的母公司决定,各个被投资企业之间由于受相同母公司的控制,可能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交易受到某种限制。因此,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与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四)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进一步解释,这里的共同控制包括直接的共同控制和间接的共同控制。需要强调的是,对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并不能仅仅因为共同控制了同一家企业而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例如,A、B、C三个企业共同控制D企业,从而A和D、B和D以及C和D成为关联方关系。如果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A和B、A和C以及B和C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如图37-1所示。
图37-1 关联方关系图1
(五)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此解释,这里的重大影响包括直接的重大影响和间接的重大影响。对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并不能仅仅因为对同一家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视为存在关联方关系。例如,A企业和B企业均能够对C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如果A和B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则A和B不构成关联方关系,如图37-2所示。
图37-2 关联方关系图2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解释,合营企业指按照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合营企业的主要特点在于投资各方均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单独作出决策,必须由投资各方共同作出决策。因此,合营企业是以共同控制为前提的,两方或多方共同控制某一企业时,该企业则为投资者的合营企业。如图37-3所示,A、B、C、D企业各占F企业表决权资本的25%。按照合同规定,投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控制F企业,由于出资比例相同,F企业由A、B、C、D企业共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A和F、B和F、C和F以及D和F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图37-3 关联方关系图3(www.daowen.com)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解释,联营企业指投资方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和重大影响是相联系的,如果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这时,存在以下两类关联关系。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张三是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则A企业与张三构成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张三的儿子张小三与A企业构成关联方关系。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关系可确认为关联关系。
(1)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总经理与A企业构成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总经理张三的儿子张小三与A企业构成关联方关系。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例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等。判断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为一个企业的关联方,应当视他们在处理与企业交易时的互相影响程度而定。对于这类关联方,应当根据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两家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具体分析判断。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H拥有B企业60%的表决权资本,则A和B存在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Y的妻子拥有B企业60%的表决权资本,则A和B存在关联方关系。
(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H控制了B企业,则A和B存在关联方关系。
(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财务总监Y的妻子是B企业的董事长,则A和B存在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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