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编制中期比较财务报表

如何编制中期比较财务报表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定,中期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表33-1应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表项目在报告中期作了调整或者修订的,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项目有关金额应当按照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重新分类,并在附注中说明重新分类的原因及其内容,无法重新分类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能重新分类的原因。

如何编制中期比较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定,中期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例33-5 某企业按要求需要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则该企业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上半年财务报告中应当提供如下财务报表,如表33-1所示。

表33-1 应提供的财务报表(www.daowen.com)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表项目在报告中期作了调整或者修订的,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项目有关金额应当按照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重新分类,并在附注中说明重新分类的原因及其内容,无法重新分类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能重新分类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上述规定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企业在中期内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则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应当按照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进行重新分类,以确保其与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相应信息相互可比。同时,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财务报表项目重新分类的原因及内容。如果企业因原始数据收集、整理或者记录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对比较财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重新分类,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能进行重新分类的原因。

(2)对于在本年度中期内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企业应当调整本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同时,中期财务报告中相应的比较财务报表也应当为已经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后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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