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例25-3 2×17年1月1日,A公司预期在2×17年6月30日将销售一批商品×,数量为100 000吨。为规避该预期销售有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A公司于2×17年1月1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工具合同Y,且将其指定为对该预期商品销售的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预期商品销售在数量、质次、价格变动和产地等方面相同,并且衍生工具Y的结算日和预期商品销售日均为2×17年6月30日。
2×17年1月1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为零,商品的预期销售价格为1 100 000元。2×17年6月30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5 000元,预期销售价格下降了25 000元。当日,A公司将商品×出售,并将衍生工具Y结算。
A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衍生工具Y和商品×预期销售价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A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2×17年1月1日,A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2×17年6月30日,账务处理如下:
借: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 25 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价值变动) 25 000
(确认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07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75 000(www.daowen.com)
(确认商品×的销售)
借:银行存款 25 000
贷: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 25 000
(确认衍生工具Y的结算)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价值变动) 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 000
(确认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调整销售收入)
(二)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企业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上述第(1)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企业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企业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终止运用套期保值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当企业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套期会计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套期会计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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