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解释》对准则的上述定义进行了补充:相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合并各方自愿进行的交易行为,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1.合并成本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确定合并成本时,应当区别下列情况: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则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对上述第(2)条规定进行了拓展: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将原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账面价值调整恢复至最初取得成本,相应调整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益项目。
(2)比较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中应予确认的商誉金额(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
(3)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
(4)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与原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被购买方在交易日至购买日之间实现留存收益的,相应调整留存收益,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2.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详细阐释,购买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①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账面余额确定。
②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确定。
③应收款项,其中的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照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应按适当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在确定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
④存货,对其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购买方出售类似产成品或商品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出售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⑤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权益性投资等,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⑦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中,短期负债一般按照应支付的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长期负债应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⑧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此项负债应当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应折现。
(2)分配合并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①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www.daowen.com)
②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b.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针对上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进行了详细阐述: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确认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
①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②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后,应当按照下列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予确认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母公司设置备查簿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暂时价值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
(6)母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按照本准则规定处理的结果列示。
例21-2 A公司于2016年以5 0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B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5 000万元。假定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因未以任何方式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A公司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7年,A公司另支付25 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份,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7 500万元。B公司自2016年A公司取得投资后至2017年进一步购买股份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为1 500万元,未进行利润分配。
(1)2017年,A公司在再次购买时,应于购买日确认取得的对B公司的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250 000 000
(2)计算达到企业合并时点应确认的商誉。
原持有10%股份应确认的商誉=5 000-45 000×10%=500(万元)
进一步取得50%股份应确认的商誉=25 000-47 500×50%=1 25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500+1 250=1 750(万元)
(3)资产增值的处理如下:
原持有10%股份在购买日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7 500×10%=4 750(万元)
原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5 000×10%=4 500(万元)
两者之间差额250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属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以后实现留存收益的部分150(1 500×10%)万元,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100万元)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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