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解释》对准则上述规定作了补充。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其中,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后,再计提减值准备。
例20-4 沿用例20-3资料,2017年3月3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向乙公司支付所欠工业原料款。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55元人民币。应付乙公司货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15 100 000(500×4 000×7.55)元人民币,与该货款原记账本位币之差100 000元人民币冲减当期损益。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美元) 100 000
贷: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00 000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解释》对准则的上述规定说明如下:非货币性项目是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①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除其外币价值发生变动外,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②对于外币价值发生变动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相应的汇率变动的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应的汇率变动的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等。
例20-5 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017年12月2日,甲公司以30 000港元购入乙公司H股10 000股作为短期投资,当日汇率为1港元=1.2元人民币,款项已付。2017年12月31日,由于市价变动,当月购入的乙公司H股变为35 000港元,当日1港元=1元人民币。2017年12月2日,该公司应对上述交易应作以下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0 000×1.2) 36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1.2) 36 000(www.daowen.com)
由于该项短期股票投资是从境外市场购入、以外币计价,在资产负债表日,不仅应考虑其港币市价的变动,还应一并考虑汇率变动的影响。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资产负债表日的人民币35 000(即35 000×1)入账,与原账面价值36 000元(即30 000×1.2)的差额为1 000元人民币,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 000
1 000元人民币包含甲公司所购H股公允价值变动以及人民币与港币之间汇率变动的双重影响。
(三)外币投入资本不产生汇兑差额
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折算。这时,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例20-6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根据其与外商签订的投资合同,外商将分两次投入外币资本,投资合同约定的汇率是1美元=8.00元人民币。2016年7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30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201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30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6元人民币。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16年7月1日,第一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 (300 000×7.8) 2 340 000
贷:股本 2 340 000
(2)201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 (300 000×7.6) 2 280 000
贷:股本 2 280 000
(四)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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