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应将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因此,所涉及的资产负债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价值与其属的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的价值会不同,并进而可能产生与有关资产、负债所属个别纳税主体计税基础的不同。从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完整经济主体的角度,企业应当确认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例19-17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7年9月甲公司以800万元将一批自产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生产成本为5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批商品。假定涉及商品未发生减值。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1)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与乙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应进行如下抵销处理:
借:营业收入 8 000 000
贷:营业成本 5 000 000(www.daowen.com)
存货 3 000 000
(2)经过上述抵销处理后,该项内部交易中涉及的存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价值为500万元。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此金额为出售方的成本,其计税基础为800万元,两者之间产生了3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该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在乙公司并未确认。为此,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进行以下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7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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