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收入核算范围:租赁合同和客户定义

收入核算范围:租赁合同和客户定义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称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收入核算范围:租赁合同和客户定义

收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

(1)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2)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www.daowen.com)

(3)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称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该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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