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减值的基本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1)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2)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3)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作了说明。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资产减值测试的处理一样,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也都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解释》规定对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情况下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了讲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但对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预计包括了少数股东在商誉中的权益价值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www.daowen.com)
上述资产组如已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但由于根据上述步骤计算的商誉减值损失包括了应由少数股东权益承担的部分,所以企业应当将该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例9-14 甲企业在2017年1月1日以1 6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乙企业80%的股权。在收购日,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因此,甲企业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商誉400(1 600-1 500×80%)万元、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1 500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300(1 500×20%)万元。
假定乙企业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由于该资产组包括商誉,所以它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2017年年末,甲企业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350万元。由于乙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1 000万元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商誉价值中享有的部分。因此,出于减值测试的目的,在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之前,必须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其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100[(1 600/80%-1 500)×20%]万元。然后,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损失。其测试过程如表9-8所示。
表9-8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表
续表
以上计算出的减值损失850万元应当首先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再将剩余部分分摊至资产组中的其他资产。在本例中,850万元减值损失中有500万元应当属于商誉减值损失,其中,由于确认的商誉仅限于甲企业持有乙企业80%股权部分,所以甲企业只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归属于甲企业的商誉减值损失,500万元商誉减值损失的80%即400万元。剩余的350(850-500)万元减值损失应当冲减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分摊过程如表9-9所示。
表9-9 商誉减值分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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