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伟大企业应该在长时间内保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和主要竞争对手的投资资本收益率(ROIC),尤其是,该企业的投资资本收益率应该长期大于资本成本(WACC)。通过IBM和通用电气的成功案例,更加印证了投资资本收益率的重要性这一观点。但这一判别伟大企业的标准适用于中国企业吗?过去五年,在我与企业家的访谈过程中一再听到中国企业家们强调规模的重要性,“只有迅速做大,才可能生存下去!”“做大了才能得到重视,只有受重视企业才能得到各种支持,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在面对竞争和外部融资障碍的挑战时,最好的生存方式就是扩大自己的规模,让自己变成巨无霸。”林林总总,或气势磅礴或惆怅无奈,都反映出规模上的诉求。
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除了生存或者说在生存之上,企业家们似乎应该还有更高的诉求,尤其是在中国企业已经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长征,已经在规模上大面积崛起的当下。
“有境界自成高格”。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什么?美国企业史上曾有一个著名的判例。1916年密歇根州高等法院在审理著名的“道奇兄弟起诉亨利·福特案”时裁决:“一个商业企业的组织与运营必须首先为股东的利益服务。”[5]这个裁决奠定了美国股权文化的法理基础。“企业经营应该为股东权益最大化服务”这一思想被广泛接受,也反映在柯林斯和波拉斯对伟大企业的界定之中。在《基业长青》一书中,他们曾说到,“对于企业而言,利润像身体里的氧气、食品、水和血;它们不是生命,但是没有它们,也就没有生命。”
对于追求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这样一种对企业经营目标的简单界定一直存有争议,尤其在股东是否代表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这一点上争议更大。除了股东之外,还有债权人、顾客、员工、供货商等等,企业经营是否应该照顾他们的利益呢?虽然人们对企业应该为谁服务还很难达成共识,但是在企业应该以价值创造为目标这一点上并没有太多争议。(www.daowen.com)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应该以创造价值作为经营目标的观点已被大多数企业接受。当然,也有很多企业尤其是大的央企除了强调企业的经济责任之外,也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这里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后者所创造的企业价值的受众面甚至要更广一些。可见,企业归根到底必须靠创造价值来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对于立意创造价值,并以追求基业长青为目标的企业而言,规模大或许可以让企业生存得更久一些,获得更多的关注,但规模不能保证价值创造,更不能成就伟大企业。在本章一开始曾讨论过福斯特和卡普兰2001年出版的畅销书《创造性毁灭》(Creative Destruction)。他们用大量的数据证明那些市场竞争的幸存者(即长寿企业)的资本市场表现要比其他企业差一些。仅仅在竞争中幸存不足以成就一个伟大企业,一个伟大企业必须能够创造性地顺应时势的变化,勇于革新自己的商业模式,实现高投资资本收益率。这一观点,不仅适用于前文中讨论过的一般企业,也适用于制度背景完全不同的中国企业。
在此,我将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论述投资资本收益率(ROIC)对于中国企业价值创造、基业长青以及成就伟大的重要性。事实上,无论是在何种资本市场里,投资资本收益率高的企业都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满意的投资回报。投资资本收益率同样是衡量中国企业是否伟大的重要指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