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工委的成立大大推动了全省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广东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创造了社会建设的广东模式。这是广东省社会建设一个重大变化,意味着社会治理工作回归政法系统。然而,长期以综治维稳为机构使命的政法委与推动社会创新的社工委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思维上明显存在着差异。二是社会领域的统筹协调职能。
2011年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建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健全机构。省、市、县(市、区)各级党委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作为政府社会建设的协调机构。”社工委的成立大大推动了全省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广东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创造了社会建设的广东模式。尽管如此,社工委这个机构自从成立以来一直处在饱受争议的风口浪尖,主要理由有中央无对接部门、全省社工委系统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并不统一、具体业务运作容易与其他职能部门发生交叉冲突等。因此,2015年至今,省社工委及各地社工委陆续被整合到政法委。这是广东省社会建设一个重大变化,意味着社会治理工作回归政法系统。相比于社工委,政法委无疑有着更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政治资源。然而,长期以综治维稳为机构使命的政法委与推动社会创新的社工委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思维上明显存在着差异。同时,原来社工委的两项职能也需要顺利过渡:一是社会领域的顶层设计职能。社会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亟须顶层设计,特别是在保障改善民生受到高度重视的当前,如何系统谋划广东乃至中国的民生福利战略非常关键。二是社会领域的统筹协调职能。清理社会领域相关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集中到社工委的门下,由社工委扮演社会领域的总协调者,实现部门协调的制度化、规范化。广东社工委回归政法委究竟将给广东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带来怎样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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