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的职责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董事会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银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获得授权的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三)监事会的职责
商业银行的监事会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四)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
(1)拟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www.daowen.com)
(2)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3)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4)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5)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6)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7)其他有关职责。
(五)业务经营部门的职责
商业银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包含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最大化,业务经营部门应当为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