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产生的时间
城市是一种与乡村相对应的、人类生存的特殊的地理空间,是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城乡之间的差别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产生的。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1500年是人类社会早期城市产生的时期。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批城市,在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间,诞生于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黄河流域也是世界上城市出现最早的地区之一。据考古发现,中国的原始城市产生于公元前2500年以前。
(二)城市产生的规律
在城市产生的过程中,人类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类社会在从蒙昧向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发生过三次社会大分工,每一次社会大分工都使人类社会前进了一大步,也都为城市的产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的生产能力极其微弱,过着漂泊不定的采集和围猎生活。这时不要说城市,就连固定的居所都没有。随着人们掌握了牲畜驯养和作物栽培技术,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人们就逐渐地定居下来,形成了一些固定的定居点,这就是原始的村落。在原始村落内部,由于生产力仍然比较低下,劳动产品难有剩余,人们必须共同生产。统一分配,共同消费,彼此间没有进行交换的必要和可能。随着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原始部落里的农业和畜牧业有了一定的产品剩余。人们可以在产品交换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的分工,这样畜牧业就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得农业产品和畜牧业产品的交换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直接导致了固定交换场所的出现,这就是人类社会集市的萌芽。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手工业,包括织布业、金属加工业、制陶业等,最初不过是农人和牧人在闲暇时间从事的副业。随着生产体制的不断完善、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手工业逐步发展为许多人的独立职业,在农人和牧人之外出现了专门从事手工制作的群体。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不仅形成了与农业相互依存的原始制造业,也大大提高了农牧业的劳动生产率,可供交换的产品大量增加,从而使得产品交换的频率增加和范围扩展。也扩大了交换场所的规模。从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了集市与城郭相结合的趋势。社会分工的深化,特别是手工业的发展和手工业品增加,要求商品交换的水平和效率也要不断提高,从而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这就是人类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的出现,使人类在生产之外进入了一种全新的经济活动领域—商业流通领域,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次革命性的进步,也是早期城市产生的重要条件和标志。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以上只是城市产生的一般规律。但是,不同城市的产生原因也可能不同,这其中有一些特殊的、偶然性的因素在起作用,如矿藏采冶、驿站设立或军事驻扎、边关防守等。由于考察的角度不同,就出现了关于城市产生原因的不同观点。日本学者寿野千秋综合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意见,把古代城市产生的条件归纳为七个方面:
(1)最原始的国家组织与王权的确立。
(2)稠密的人口。(www.daowen.com)
(3)社会阶级的分化与职业的专业化。
(4)巨大的纪念性建筑物的建造。
(5)文字、金属器的发明与科学技术的发达。
(6)由于剩余物质的产生而出现了有余暇从事知识性的活动。
(7)商业与贸易组织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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