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区域来看,截至2017年末,63个开发区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评价范围内,已开发土地4.08万公顷,占评价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的56.40%,已供应土地(国有建设用地)3.69万公顷,占评价范围土地总面积的50.94%,已建成土地(城镇建设用地)2.98万公顷,占评价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的41.21%。主区的土地开发、供应和建设情况优于开发区整体和发展方向区,主区的已开发土地、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比高于发展方向区。
尚可供应土地3.43万公顷,占评价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的47%,其中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88万公顷。主区的尚可供应土地有2.53万公顷,占主区评价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的45%,根据统计分析,主区尚可供应土地在500公顷以上的有24个,占尚可供应土地总量的70%,其中百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尚可供应土地超1 000公顷以上。尚可供应土地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有部分开发区是新成立的,或成立时间短,抑或刚刚批准扩区,发展建设周期短,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二是开发区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农田较多,征地难度大,再加上基础设施配套缓慢等因素,导致开发区内部还有较大数量的尚可供应土地。和主区相比,发展方向区的开发利用和建设水平更低,尚可供应土地占发展方向区评价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的57%,高于主区,还需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力度。
▲图4-1 广西开发区土地开发建成情况(按区域)
按级别来看,国家级开发区中的已开发土地面积、已供应土地面积和已建成土地面积分别占国家级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65.32%、58.64%和51.08%;自治区级开发区中的已开发土地面积、已供应土地面积和已建成土地面积分别占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53.55%、48.48%和38.06%。由此可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供应、建成程度均高于自治区级开发区。
▲图4-2 广西开发区土地开发建成情况(按级别)(www.daowen.com)
按类型来看,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的已开发土地面积、已供应土地面积和已建成土地面积分别占该类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56.34%、52.72%和42.10%;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的已开发、已供应、已建成土地分别占该类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65.30%、57.56%和50.3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已开发、已供应、已建成土地分别占该类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59.33%、53.60%和35.14%;特色工业园区中的已开发、已供应、已建成土地分别占该类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53.17%、47.56%和37.57%。由此可见,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建成程度最高,其次是经济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色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最低。
▲图4-3 广西开发区土地开发建成情况(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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