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航局运输服务处采取新的举措加强运输服务工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方面创新了思路和方法,推进了绿色航运发展。
·宏观调控有新思路 一是实施公开择优投放长江中下游客船和省际原油船运力工作。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开展量化评比,采取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完成第2艘客船运力投放。原油船运力分两批有序投放于长江中下游干线省际运输市场,完成第一批(10艘原油驳船)的运力投放择优评价工作。二是继续实施长江水系省际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新增经营主体和新增运力,省际客船、载货汽车滚装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较上年减少15家(年内省际客船、载货汽车滚装船、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分别为18家、10家、158家)。实施省际客船、危险品船企业“3艘换1艘”和“吨位换吨位”的运力置换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年内淘汰船舶138艘,约5万载重吨,船舶运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给予兼并重组和淘汰老旧船舶的企业一定激励,继续推进企业通过购买运力、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自有运力达标,推动企业规模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对空壳公司、僵尸企业、自有船舶运力不达标的按照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撤销其经营许可,年内按规定撤销了1家僵尸企业经营资质。加大对挂靠公司的清理整顿,调查核实1家存在挂靠行为的企业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四是推动船舶专业化发展。提高三峡船舶通过能力,禁止600总吨以下的运输船舶通过三峡船闸,推进干线船舶大型化。严格禁止2004年12月1日后安放龙骨的不满足相应过闸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的船舶通过三峡船闸。持续巩固长江等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成果,配合开展调研评估推进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调整优化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加快干线船舶标准化。鼓励集装箱、商品车滚装运输等船舶专业化发展,配合修订《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规程》,优先安排集装箱船过闸,对符合三峡升船机通航船舶船型技术要求的客船、商品车运输船和集装箱船优先通过三峡升船机,推进干线船舶专业化。
·市场监管有新方法 一是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订并实施《长江水系省际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文件,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计划组织实施了对重庆等四省(市)20余家航运企业,以及沪通铁路长江大桥等重点在建涉航项目双随机抽查。二是组织开展客运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长江干线省际客运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开展工作督查,认真检查企业及船舶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缺陷,有效防范化解了客运企业和客运船舶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大违法船舶处罚力度。2018年对发生事故的1艘省际客船、5艘液货危险品船实施停航整顿,并对企业负责人采取了约谈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长江干线省际客运专项检查,有力夯实了长江航运安全发展基础。四是加强信用管理工作。运行长江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诚信信息监测系统,全年监测系统监测到失信行为350起。加强长航局与水系各省信息共享共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绿色航运有新发展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督促落实《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坚决予以报废。严格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航行。积极呼吁交通运输部协调财政部出台新的船型标准化资金鼓励政策,对提前拆解的高能耗、高污染船舶予以资金补助,跟踪政策动态,提出了工作建议。二是发展绿色船舶。积极争取资金补助政策,对新建LNG动力船和动力系统整体更新为LNG动力的予以补助。跟踪纯电动船、风光互补能源船舶等绿色能源船技术应用成果,适时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推广应用的工作建议。积极争取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新建船舶岸电受电设施建设,鼓励既有集装箱船、客滚船等改造岸电受电设施,鼓励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三是强化技术合作。与中国船级社签订共同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在7个方面20项工作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加强技术创新研发、实施试点示范推广,整体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船舶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及绿色高效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实现率先突破,在全国内河航运领域发挥了探索引领、先行先试作用。四是发展多式联运。制定《长航局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就长航局系统推动多式联运发展进行部署。推进江海直达船型研发,配合开展长江江海直达散货船和集装箱等船型的研发及应用,重点支持研发武汉至洋山1140TEU及长三角地区至洋山124TEU、46TEU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型。配合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标准规范,推动出台了以内河船舶法规规范为基础、增加特定海段航行要求的集装箱、干散货和滚装运输江海直达船检验规定及建造规范。(www.daowen.com)
·航运服务有新措施 一是推动航运中心航运知识产权市场培育、航运人才培养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推动航运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沿江省市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任务,出台了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开展“春暖行动”,制订并实施《2018年长航局促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措施》,内容涵盖优化水路运输结构、优化干线通航环境等10个重点需求领域,助推企业积极应对不利因素,加快转型发展。深入实施“阳光引航”,制订并实施《长江干线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辅助作业拖轮配备标准》,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加强运输市场监测与信息服务,编印长江航运发展报告、长江水系航运统计资料;定期发布了长江航运景气指数、运价指数、船员工资指数等;定期组织开展长江重点联系企业经营情况调查,并进行通报。四是加强运输组织协调,实施沿江省市重点急运物资运输船舶优先过闸制度,全年共安排7万吨重点急运物资优先过闸。开展春节、“十一”黄金周旅客运输组织协调,及时做好运量预测、运力调配、安全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春运期间长江全线发送旅客近1100万人次,为旅客便捷出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长航局运输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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