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城乡统筹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按照农民人口的占比,可以简单地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1)建立阶段
建立阶段,即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阶段,农民人口占比为60%左右。这一阶段,为适应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环境,建立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整合阶段
整合阶段,即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社会成员不断减少,农民人口占比约为30%,可以就农村和城镇保障中的一些相似点进行整合,尽量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同等地享有国家的福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正、公平原则。(www.daowen.com)
在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城乡整合的实现方式时,只能把一些基本项目设计为全民共享项目,并实行基本相同的待遇标准。例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死亡、贫困等项目,在社会结构转型条件下,是全体国民都可能面临的,但在城乡又存在差异。除养老、医疗、贫困等项目外,鉴于农村的具体情况,农民对生育和死亡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就不像城市工薪劳动者那么迫切,工伤发生的可能性也比城市工业企业职工低得多,至于失业,农民只要有土地,就不存在失业问题。而养老、医疗、贫困等项目是农村社会成员乃至全体国民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因此,在探索城乡整合社会保障实现方式时,应当加以重点考虑。
(3)建设阶段
建设阶段,即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阶段。在这一时期,城市化率已经很高,大部分农村居民都享有了城镇居民的生活,农业人口进一步减少,占比为10%左右。
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应当以社会保险制度为重点,打破原来封闭的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以适应城乡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符合条件的新的保险对象不断增加的状况。在工业化进入高级阶段,应当建设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消除在二元社会保障体系下城乡社会成员之间所存在的本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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