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从基本国情出发我国最大的国情或者说最基本的国情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次,政府统筹城乡发展也是履行自身职能的基本要求。在工业化推进较快的一些地区,农村人口所占的比重已经相对较低,地方财政实力较为雄厚,它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完全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条件,但是,对于其他的一些地区而言,统筹社会保障还只能是低水平的。
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1)从基本国情出发
我国最大的国情或者说最基本的国情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基本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在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既要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又要适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既要广覆盖,又要低水平;既要努力将所有国民纳入社保体系,又要城乡有别、区域有别、各种社会群体有别;既要政府主导,又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积极探索,又要循序渐进。
(2)发挥政府主体作用(www.daowen.com)
在市场无法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政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首先是由市场经济中城市与乡村不平等竞争的客观要求决定的。面对这种情况,任何一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使城市优势能够成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互助互利的积极因素,不得不利用“看得见的手”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良性互动机制。其次,政府统筹城乡发展也是履行自身职能的基本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是政府管理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
(3)统筹而不统一
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决定了必须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但是,受当前财力的限制,应该是统筹社会保障而不是统一社会保障。就农村来说,全国农村不仅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而且这种发展不平衡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在工业化推进较快的一些地区,农村人口所占的比重已经相对较低,地方财政实力较为雄厚,它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完全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条件,但是,对于其他的一些地区而言,统筹社会保障还只能是低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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