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索阶段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

探索阶段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摸索试点、逐步推开、整顿规范三个阶段。摸索试点阶段1986年,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探索。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探索阶段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

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摸索试点、逐步推开、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1)摸索试点阶段(1986~1991年)

1986年,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探索。1989年民政部成立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课题组,选择北京市大兴县和山西省左云县作为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强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责任,以个人自我保障为主,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等各业人员一体化,这为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勾勒出了雏形。

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的决定,民政部在山东烟台、威海等地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2)逐步推开阶段(1992~1997年)

在进行了大量试点工作的基础上,1992年,民政部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武汉市和山东省的经验,并于当年1月3日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www.daowen.com)

199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并基本明确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思路。到1995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00多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地方性法规。参保者近5000万,积累保险基金32亿元,形成了一定规模。山东、江苏、上海、浙江、湖南、福建、江西、安徽、湖北、四川、山西等省市积累的基金均超过亿元。

(3)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以后)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一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营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

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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