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重要部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其目标是比较单一的,其效应也是有限的。不能设想试图通过这一制度安排解决所有的农村医疗卫生问题,农村的其他卫生设施和体制建设也要及时地跟进。
(1)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仍由政府举办,由政府投资对其进行房屋、设备改造和业务建设,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对村卫生室,也要按标准进行规范和改造,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使之做好农村第一线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大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要鼓励高等医学院校为农村培养适用型医学人才,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医疗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的医生到农村服务;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www.daowen.com)
(3)继续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
既要加强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的建设,又要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鼓励农村医院的医生兼学中医,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
(4)组织城市大中型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
采取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巡回医疗、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重点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从2006年6月开始,由国家卫生部组织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已经启动。国家卫生部与有关省级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担负支农任务的万名城市的医师已奔赴受援的农村医院,他们将在农村工作一年,定期轮换,形成制度,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提供较好的医疗服务,同时培养农村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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