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90年代开始,医疗保障的演进历程

从90年代开始,医疗保障的演进历程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合作医疗重建工作再一次全面铺开。可以看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调就是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并逐渐从地方自发行为变成了中央决策。

从90年代开始,医疗保障的演进历程

随着合作医疗的瓦解和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农民健康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价值,加上它对政府财政没有依赖性,从民间到政府部门,都对合作医疗制度充满赞誉之情和浓厚的“依恋情结”,总是希望能够继续让合作医疗发挥更大的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地方自发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的努力一直没有中断过。

199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199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国务院研究室、卫生部、农业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全国7个省14个县(市)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研究工作。经过几年的试点、恢复与重建,到1997年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仅为9.6%。

199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关键是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更加完整地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稳步发展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健康水平”。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继续完善与发展合作医疗制度”。(www.daowen.com)

2002年,政府制定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要“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实行区域性大病统筹,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合作医疗重建工作再一次全面铺开。可以看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调就是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并逐渐从地方自发行为变成了中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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