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处理好哪几个关系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关键

处理好哪几个关系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关键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农村保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划、设计必须通盘考虑,统一进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处理好统与分之间的关系,建立统分结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因此,政府在组织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时,必须坚持因势利导、个人自愿的原则。

处理好哪几个关系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关键

建立农村保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

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要有所侧重与区别。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因而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可搞“一刀切”。

在经济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应采取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并逐步完善与提高;在中等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应先重点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再全面推开;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目前重点是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社会互助工作,搞好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试点,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再循序渐进地全面推开。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由许多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缺一不可。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搞好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可为保险对象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身体好,收人多,贫困线以下的人就会减少,就能促进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社会救济搞好了,能帮助贫困的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从而促其搞好生产经营,增加收入,这样参加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人就会增多,也就促进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发展。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划、设计必须通盘考虑,统一进行。

(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统与分之间的关系(www.daowen.com)

目前农村与城镇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都存在着政出多门、政事不分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处理好统与分之间的关系,建立统分结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所谓“统”,就是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农村社会保障可作为一个分支机构;所谓“分”,就是在统一管理的同时实行分工,即将行政管理、执行、监督机构分开,使之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为此,必须成立以下机构:

一是行政管理机构——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该机构主要是履行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负责制定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有关法规、规章,并对社会保障事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二是执行机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该机构负责社会保障事业的运作,包括实施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法规、政策与制度,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基金的征收、支付和运营等,以后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基金的征收、支付和运营要独立出来,成立专门的经营机构,以更好地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是监督机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该机构的职能是对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基金的收支、运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应是与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平行的机构,隶属于政府或人大。

(4)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之间的关系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所需的资金,主要是以农民个人为主筹集的,而目前大部分农民收入较低,社会保障意识也不够高,如果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就会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这不仅做不好社会保障工作,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在组织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时,必须坚持因势利导、个人自愿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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